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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死刑执行程序是怎样的?一般死刑执行时间是什么时候?

大律师网 2021-04-25    人已阅读
导读:死刑是一种最严厉的刑罚,一般只对罪大恶极的犯罪分子适用。今天,大律师网小编给大家来讲讲死刑执行程序是怎样的?一般死刑执行时间是什么时候?欢迎阅读了解详情。

死刑执行程序是怎样的?

2021年死刑执行程序是怎样的?一般死刑执行时间是什么时候?

  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死刑缓期执行期满,应当予以减刑,由执行机关提出书面意见,报请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应当执行死刑,由高级人民法院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1、最高人民法院判处和核准的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

  2、人民法院在交付执行死刑前,应当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死刑可以在刑场或者指定的羁押场所内执行,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

  3、执行死刑应当公布,不应示众。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讯问有无遗言、信札,然后交付执行人员执行死刑。在执行前,如果发现可能有错误,应当暂停执行,报请最高人民法院裁定。

  4、执行死刑后,在场书记员应当写成笔录。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执行死刑情况报告最高人民法院,还应当通知罪犯家属。

一般死刑执行时间

2021年死刑执行程序是怎样的?一般死刑执行时间是什么时候?

  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执行死刑后,就会发布执行命令,下级人民法院收到执行命令后,要在七日内执行。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六十二条 下级人民法院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应当在七日以内交付执行。但是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停止执行,并且立即报告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

  (一)在执行前发现判决可能有错误的;

  (二)在执行前罪犯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的;

  (三)罪犯正在怀孕。

  前款第一项、第二项停止执行的原因消失后,必须报请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再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才能执行;由于前款第三项原因停止执行的,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改判。

死刑执行的方式有哪些

2021年死刑执行程序是怎样的?一般死刑执行时间是什么时候?

  死刑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对于采用枪决方法执行死刑,人民法院有条件执行的,应交付司法警察执行;没有条件执行的;可交付武装警察执行。

  执行死刑时的警戒事宜,由公安机负责。采用注射方法执行死刑的,应当在指定的刑场或者羁押场所内执行。

  采用枪决、注射以外的其他方法执行死刑的,应当事先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在交付执行死刑前,应当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死刑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

  死刑可以在刑场或者指定的羁押场所内执行。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讯问有无遗言、信札,然后交付执行人员执行死刑。

  在执行前,如果发现可能有错误,应当暂停执行,报请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执行死刑应当公布,不应示众。执行死刑后,在场书记员应当写成笔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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