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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检查宿舍是侵犯隐私权吗?侵犯隐私权如何起诉?

大律师网 2021-05-26    人已阅读
导读:侵犯隐私权的行为种类有很多种,比如,私自拍摄他人的私密空间、收集他人的私密信息等都是属于侵犯隐私权的行为。那么公司检查宿舍是侵犯隐私权吗?侵犯隐私权如何起诉呢?大律师网小编为大家解答疑惑,希望有所帮助。

公司检查宿舍是侵犯隐私权吗

公司检查宿舍是侵犯隐私权吗?侵犯隐私权如何起诉?

  公司在通知员工的情况下对宿舍进行检查的,一般不会侵犯隐私权,如果没有通知并且私下闯入宿舍检查,翻看私人物品的,是属于侵犯隐私权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三十三条 除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以短信、电话、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

  (二)进入、窥视、拍摄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

  (三)拍摄、录制、公开、窥视、窃听他人的私密活动;

  (四)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

  (五)收集、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

  (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侵犯隐私权如何起诉

公司检查宿舍是侵犯隐私权吗?侵犯隐私权如何起诉?

  一、侵犯了隐私,被侵犯人可以到基层人民法院进行立案,要求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及附带民事赔偿及精神损失费。

  二、在我国现行法律中,只有《侵权责任法》第二条讲民事权益范围中包括了隐私权根据我国国情及国外有关资料,下列行为可归入侵犯隐私权范畴:

  1、未经公民许可,公开其姓名、肖像、住址、身份证号码和电话号码。

  2、非法侵入、搜查他人住宅,或以其他方式破坏他人居住安宁。

  3、非法跟踪他人,监视他人住所,安装窃听设备,私拍他人私生活镜头,窥探他人室内情况。

  4、非法刺探他人财产状况或未经本人允许公布其财产状况。

  5、私拆他人信件,偷看他人日记,刺探他人私人文件内容,以及将他们公开。

  6、调查、刺探他人社会关系并非法公诸于众。

  7、干扰他人夫妻性生活或对其进行调查、公布。

  8、将他人婚外性生活向社会公布。

  9、泄露公民的个人材料或公诸于众或扩大公开范围。

  10、收集公民不愿向社会公开的纯属个人的情况。

  111、未经他人许可,私自公开他人的秘密。

侵犯隐私权的认定条件有哪些

公司检查宿舍是侵犯隐私权吗?侵犯隐私权如何起诉?

  作为人格权之一,侵犯隐私权责任的构成也同侵犯其他权利一样,须具备侵权责任构成的一般要件,即主观过错、违法行为、损害事实、因果关系等四要件。

  一、主观具有过错

  侵害隐私权因属于一般侵权行为,要求行为人主观上须具有过错才能构成侵权责任,故意、过失在所不问,但过错形态影响侵权人法律责任轻重的承担问题

  二、违法行为的存在

  侵害他人隐私的行为因直接违反法律规定抑或违反社会公德受到法律的否定评价,使得该行为具有违法性质。隐私权是绝对权,具有普遍的对世效力,要求任何不特定人负有不侵犯他人隐私的义务,违反这种义务进行的行为均被纳入侵犯隐私行为之列,除非有正当合法抗辩事由存在,通常这种侵害行为以作为形式表达,并不必以公开他人隐私为要件。结合行为类型的多样性与隐私内涵的发展性,基本可以概括为两类:侵扰私人空间的行为与侵害私人信息的行为。

  三、损害结果发生

  损害是侵权行为的结果,作为一种事实状态,主要有三种表现形态:财产损失、人格利益受损及精神痛苦。侵害隐私并不直接与财产利益挂钩,甚至有时根本没有财产利益受损,受冲击的往往是人格利益的损害,通常伴有精神痛苦,当然这并不否认隐私权遭受损害所导致的权利人经济上的损失。一般来讲,只要存在侵害法定权利的事实,即使侵害后果难以觉察或证明,即可构成侵权法中的损害。隐私权这种精神性人格权损害后果不易量化,受害人具体人格受损证明困难,但这点并不妨碍认定损害事实的存在。

  四、具备因果联系

  侵权法上因果关系在于确定行为人的行为与结果之间的联系,侵害隐私权的行为和损害事实之间往往具有直接关联性,侵害隐私权的后果表现为权利人自控信息的“外溢”与私域生活的侵扰,这一事实乃侵害行为所致,换句话来说,权利主体因该不法行为遭受人格利益受损。就非财产性利益受损与行为方面还是比较容易把握的,出问题的地方是财产利益与侵权行为的因果关系认定方面,有没有直接必然的联系则须借助一定的方法,通常从以下两方面把握:时间上有无顺序性,侵害行为是否客观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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