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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证据可以指控重婚罪?重婚罪的司法解释是什么?

大律师网 2021-05-28    人已阅读
导读:什么证据可以指控重婚罪?重婚罪的司法解释是什么?军人重婚应该如何处罚?军人重婚应该如何处罚?接下来下面跟大律师网小编一起去看看吧。

  什么证据可以指控重婚罪?

什么证据可以指控重婚罪?重婚罪的司法解释是什么?

  1、配偶与第三方经过合法登记的结婚手续,或法律上认可的事实婚姻关系;需要搜集结婚登记伪造结婚证证据,重婚者与第三人所生小孩的出生证等直接证据。

  2、还可以搜集有婚外情一方与第三人存在长期稳定的同居生活证据、双方在一起的亲密照片、录像、短信等,此外,还有亲属或朋友的证人证言、婚外情一方亲笔所写的保证书、忏悔书等。

  重婚案为自诉案件,属于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因此需要被害人主动起诉,否则将不被人民法院受理。立案后,当事人在搜集证据时可以请求警方协助调查,请求民政部门的工作人员配合调取重婚的相关证据。

  重婚罪的司法解释是什么?

什么证据可以指控重婚罪?重婚罪的司法解释是什么?

  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认定重婚行为问题的批复》(1958.1.27)

  重婚是有配偶的人再与第三者建立夫妻关系。有配偶的人和第三者如已举行结婚仪式,这固然足以构成重婚,即使没有举行结婚仪式,而两人确是以夫妻关系同居的,也足以构成重婚。例如两人相互间是以夫妻身份相对待,对外也以夫妻自居的,即应认为是重婚。如果现在还有有配偶的人而娶“妾”,当然也应认为是重婚。

  反之,如两人虽然同居,但明明只是临时姘居关系,彼此以“姘头”相对待,随时可以自由拆散,或者在约定时期届满后即结束姘居关系的,则只能认为是单纯非法同居,不能认为是重婚。

  例如有配偶的男方到外地处理事务,与原来相识的女方相遇,在逗留该地的短期内,以通奸关系同居,离开该地后,就彼此不相问闻,在同居期间亦彼此了解只是临时姘居,这种同居就只能认为是临时非法同居,不能认为是重婚。至于某一具体案件是否构成重婚,抑或仅是单纯非法同居,这要根据具体案情认定。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施行后发生的以夫妻名义非法同居的重婚案件是否以重婚罪定罪处罚的批复》(1994.12.14法复〔1994〕10号)

  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1994年1月12日国务院批准,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发布)发布施行后,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仍应按重婚罪定罪处罚。

  军人重婚应该如何处罚?

什么证据可以指控重婚罪?重婚罪的司法解释是什么?

  军人重婚的处罚是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不满足开除军籍的条件。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法律依据】

  根据《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军人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故意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不满足开除军籍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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