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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合同纠纷可以劳动仲裁吗?劳务合同纠纷怎么处理?

大律师网 2021-06-26    人已阅读
导读:在实际生活中,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还是存在一定差别的。那么两者有何区别呢?发生劳务合同纠纷可以劳动仲裁吗?劳务合同纠纷怎么处理?关于这些疑问,大律师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知识内容,一起往下看看吧。

劳务合同纠纷可以劳动仲裁

劳务合同纠纷可以劳动仲裁吗?劳务合同纠纷怎么处理?

  劳务纠纷不能申请劳动仲裁,劳务纠纷属于劳务关系,适用《民事诉讼法》而不适用劳动争议仲裁。

  劳动仲裁受理范围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注意:单就补缴社保和住房公积金申请劳动仲裁的,仲裁委不会处理,此类案件由社保局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处理。

劳务合同纠纷怎么处理

劳务合同纠纷可以劳动仲裁吗?劳务合同纠纷怎么处理?

  可以提起民事诉讼。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因劳务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在劳务合同中,雇主处于支配地位,雇员则处于被支配的从属地位。虽然双方当事人的法律主体地位形式上平等,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雇主与雇员之间的主体身份是不平等的。由于劳务合同在《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中未明文规定,劳务合同纠纷适用《民法典》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调整。

  在审判实践中,要注意劳务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

  1、主体资格不同。

  劳动合同的主体只能一方是法人或组织,即用人单位,另一方则必须是劳动者个人,劳动合同的主体不能同时都是自然人;劳务合同的主体双方当事人可以同时都是法人、组织、公民,也可以是公民与法人、组织。

  2、主体性质及其关系不同。

  劳动合同的双方主体间不仅存在财产关系即经济关系,还存在着人身关系,即行政隶属关系。劳动者除提供劳动之外,还要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服从其安排,遵守其规章制度等,成为用人单位的内部职工。但劳务合同的双方主体之间只存在财产关系,即经济关系,彼此之间无从属性,不存在行政隶属关系,劳动者提供劳务服务,用人单位支付劳务报酬,各自独立、地位平等。

  3、主体的待遇不同。

  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除获得工资报酬外,还有保险、福利待遇等;而劳务关系中的自然人,一般只获得劳动报酬。

  4、报酬的性质不同。

  因劳动合同的履行而产生的劳动报酬,具有分配性质,体现按劳分配的原则,不完全和不直接随市场供求情况变动,其支付形式往往特定化为一种持续、定期的工资支付;因劳务合同而取得的劳动报酬,按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支付,完全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是商品价格的一次性支付,商品价格是与市场的变化直接联系的。

劳务合同纠纷管辖权怎么确定

劳务合同纠纷可以劳动仲裁吗?劳务合同纠纷怎么处理?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所以,劳务合同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务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务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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