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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立案材料有哪些?交通事故立案费用怎么收?

大律师网 2021-08-05    人已阅读
导读:遇到交通事故的时候我们要先选择调解,如果调解不成之后再去选择起诉,那么交通事故立案材料有哪些?交通事故立案费用怎么收?交通事故立案后多久能结案?接下来下面跟大律师网小编一起去看看吧。

  交通事故立案材料有哪些?

交通事故立案材料有哪些?交通事故立案费用怎么收?

  1、民事起诉状

  必须要用黑色签笔字签本人的姓名加公章。通常起诉司机、车主、保险公司,三个被告交四份起诉状,证据材料复印件四份。

  2、原告要提交的证据

  原告的身份证、行驶证、驾驶证复印件,被告身份证、行驶证、驾驶证复印件或交警队打印的信息资料,保险公司的保险单。

  如果受害者死亡的还要提供当地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及继承人的户口身份证复印件。

  交通事故认定书、病历、诊断书、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等各种费用的票据复印件。

  原告经济困难的,还可以申请缓交诉讼费,但是要提交当地乡镇民政部门或政府出具的困难证明及申请书。

  3、如果被告为企业时,原告要上网打印其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

  4、原告为企业的,则提交当年年审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复印件。

  5、授权委托书

  原告有委托代理人的,须出具授权委托书,应有具体的委托事项。公民的委托必须由本人来签名,委托公民代理的须有法院认可;企业委托的,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盖章,委托人涉外、港澳台,其委托书应由相关部门予以公证。

  6、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原告的联系方式及住址),证据目录一式三份(列清单,写明原件或者复印件)。

  交通事故立案费用怎么收?

交通事故立案材料有哪些?交通事故立案费用怎么收?

  1、案件受理费。

  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被告提起反诉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由被告预交。

  2、申请费。

  申请费包括: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和申请保全措施。申请费由申请人预交。但是,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申请费不由申请人预交,执行申请费执行后交纳。

  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其中,案件受理费包括:

  (1)第一审案件受理费;

  (2)第二审案件受理费;

  (3)再审案件中需要交纳的案件受理费;

  (4)交通事故当事人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人民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的案件受理费;

  (5)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未提出上诉,第一审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又申请再审,人民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的案件受理费。

  交通事故立案后多久能结案?

交通事故立案材料有哪些?交通事故立案费用怎么收?

  交通事故如果没有构成犯罪的情况下,属于民事案件,应当适用于民事诉讼的规定;如果构成了犯罪的情况下,属于刑事案件,应当适用于刑事诉讼的规定。

  1、民事诉讼按普通程序,一般是6个月审结;

  2、刑事案件从立案到判决,快则半年长则两年。

  《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两个月以内,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可能判处死刑、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或者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应当报请批准。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刑事案件采用简易程序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结案;可以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延长到一个半月。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之日起两个月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情节复杂的,经上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判处死刑或者延长民事诉讼程序三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审理自诉案件期限没有羁押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六个月内判决被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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