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实践生活中,经常会出现建筑工地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形,农民工面对被拖欠工资,建议采取以下几种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首先,主动与用人单位协商,并注意通过录音、录像或达成书面协议等方式保存证据;如果协商不成的,我们可以拨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热线12333咨询投诉或者向所在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前往工会帮扶中心、工会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
2、如果采取上述措施仍无法解决的,大家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
3、最后,大家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仲裁,需要注意的是,当事人要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属于劳务欠款类的可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拒不支付一名劳动者三个月以上的劳动报酬且数额在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
2.拒不支付十名以上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且数额累计在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刑法修正案(八)》在2011年把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入刑的时候,给这个罪名规定了两档法定刑。如果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的,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一般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同时可以并处罚金,如果满足前面的条件,同时造成严重后果的,要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