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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判决书一般多久下来?离婚判决书丢失如何补办?

大律师网 2021-10-22    人已阅读
导读:诉讼离婚当中,最后夫妻关系的结束是通过离婚判决书确定的。那么离婚判决书一般多久下来?离婚判决书丢失如何补办?离婚判决书怎么写?接下来就让大律师网的小编来带你们了解一下吧。

  离婚判决书一般多久下来?

离婚判决书一般多久下来?离婚判决书丢失如何补办?

  一般判决后十日内能领离婚判决书。法律规定,离婚案件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一审,签收离婚判决书第2天起算15日,双方均不上诉的,上诉期满后(15天)判决书生效。二审,判决书签收之日起即生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

  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法院。宣告离婚判决,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

  离婚判决书丢失如何补办?

离婚判决书一般多久下来?离婚判决书丢失如何补办?

  离婚判决书是重要的法律文书,个人应当妥善进行保管。如果不慎丢失的,可以到法院申请调阅案卷资料,可以影印判决书原件,但是不能取得判决书的原件。离婚判决书的内容是证明婚姻关系的重要证据,如果今后有需要出示原件的场合,可以携带复印件与原审理法官进行沟通,加盖法院与原件核对无异公章,也可以一定程度上当做原件使用。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离婚判决书怎么写?

离婚判决书一般多久下来?离婚判决书丢失如何补办?

  原告xx

  委托代理人xx,xxxx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向xx

  原告周x与被告向以群离婚纠纷一案,本院于2010年4月8日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xxx担任审判长,与代理审判员xx、xxx组成合议庭,共同负责对案件的审判,适用普通程序并于2010年7月8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xx及其委托代理人xx、证人xxx、xxx到庭参加了诉讼,被告向以群经本院公告传唤,无正当理由逾期未到庭参加诉讼。本院依法缺席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周x诉称,原、被告于2002年相识并同居生活,2004年9月办理结婚证。2003年2月25日生育一子名xxx,2005年2月1日生育一女名xxx。原、被告结婚后常因生活琐事发生纠纷,从2005年4月,被告生育女儿后不久,便与原告发生纠纷后离家出走,原、被告处于分居状态已长达5年之久,原、被告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原告起诉要求:1、判令原、被告离婚;2、小孩xxx、xxx由原告抚养,被告每月给付每个小孩的抚养费150.00元至其年满18周岁止。

  被告向以群未答辩。

  经审理查明,原、被告于2002年相识并同居生活,2004年9月办理结婚证。2003年2月25日生育一子名周xx,2005年2月1日生育一女名xxx。原、被告结婚后常因生活琐事发生纠纷,从2005年4月,被告生育女儿后不久,便与原告发生纠纷后离家出走,不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2009年初曾回家一次后便外出,至今下落不明。

  上述事实,有原告的陈述,原、被告及子女的身份证明、结婚证、调查xxx笔录、证人xxx、xxx到庭证言在卷佐证。

  本院认为,原、被告关系不和分居生活多年,原、被告的夫妻关系名存实亡,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原告的离婚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支持。鉴于被告下落不明,不能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原告要求抚养xxx、xxx,由被告每月给付每个小孩抚养费150.00元至其年满18周岁止的请求,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第(五)项、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准予原告xx与被告向以群离婚。

  二、小孩xxx、xxx由原告抚养,被告从2010年8月起每月给付每个孩子抚养费150.00元至孩子满18周岁时止。

  案件受理费240.00元,由原告周x负担。

  本判决以本院出据的证明书作为发生法律效力的依据。

  本判决生效前,当事人不得另行结婚。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xxxxx人民法院。

  审 判 长

  代理审判员

  代理审判员

  二○一○年七月八日

  书 记 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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