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垫付应该由谁来偿还?交通事故救助基金怎么申请?

大律师网 2022-05-17    人已阅读
导读:在发生交通事故的时候如果没有足够的钱来付医疗费用的时候,可以去申请救助基金,救助基金可以先垫付一些钱,在结束之后再通过责任的分配来还钱。那么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垫付应该由谁来偿还?交通事故救助基金怎么申请?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多长时间偿还?接下来就让大律师网的小编来带你们了解一下吧。

  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垫付应该由谁来偿还?

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垫付应该由谁来偿还?交通事故救助基金怎么申请?

  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如果有垫付的话,那么是可以按照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来找人赔偿 ,可以由全责的一方来进行还款,或者是双方都有责任的话则是按照责任大小来分配还款金额。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二十四条 国家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以下简称救助基金)。有下列情形之一时,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由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一)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二)肇事机动车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三)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

  交通事故救助基金怎么申请?

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垫付应该由谁来偿还?交通事故救助基金怎么申请?

  交通事故的救助基金是由交通管理部门在三天内通知基金管理部门并且提交相关材料,之后由基金管理部门在五天内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直接打款到账户,没通过的不打款并且向医院说明原因。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试行办法》第二条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以下简称救助基金),是指依法筹集用于垫付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的社会专项基金。

  第十三条 发生本办法第十二条所列情形之一需要救助基金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救助基金管理机构。

  第十四条 医疗机构在抢救受害人结束后,对尚未结算的抢救费用,可以向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提出垫付申请,并提供有关抢救费用的证明材料。

  第十五条 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收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垫付通知和医疗机构垫付尚未结算抢救费用的申请及相关材料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按照本办法有关规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临床诊疗指南》和当地物价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对下列内容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书面告知处理该道路交通事故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医疗机构: (一)是否属于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救助基金垫付情形; (二)抢救费用是否真实、合理; (三)救助基金管理机构认为需要审核的其他内容。 对符合垫付要求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应当将相关费用划入医疗机构账户。对不符合垫付要求的,不予垫付,并向医疗机构说明理由。

  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多长时间偿还?

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垫付应该由谁来偿还?交通事故救助基金怎么申请?

  交通事故的救助基金是在受害人抢救之后,由道路救援基金会对受害人家庭发起还款通知的一个月内进行偿还。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93条规定,交警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综上所述,交通事故的补助金是需要申请的,申请之后还需要审核是否有资格申请,如果有的话都是直接很快就会汇到账户上去的。如果要是还有什么需要法律援助的地方的话即可向我们大律师网的律师来提出问题我们一定会第一时间解答。

阅读全文

延伸阅读

更多>>

更多推荐博文

更多>>
注册
TOP
2008 - 2024 ©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