鼻子损伤司法鉴定的依据主要是根据《人体轻伤鉴定标准》的相关规定来确定的。
具体来说,如果鼻骨出现粉碎性骨折,或者鼻骨线形骨折伴有明显移位的,那么这种损伤通常会被认定为轻伤。另外,如果鼻损伤明显影响了鼻外形或者鼻功能,那么也可以被认定为轻伤。
当然,具体的鉴定标准可能因不同的司法体系而略有不同,所以最好详细咨询相关的司法鉴定机构或律师来获取准确的信息。
法律依据
《人体轻伤鉴定标准》第十条
以下情形构成轻伤的,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一)鼻骨粉碎性骨折,或者鼻骨线形骨折伴有明显移位的;
(二)鼻损伤明显影响鼻外形或者功能的。
鼻子伤残鉴定的程序通常包括以下步骤:
1、治疗终结后,由当事人或其代理人向大队提出伤残评定申请,大队在作出初步审查后,向伤者发出《伤残评定预约通知书》。
2、伤者持《伤残评定预约通知书》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指定的地点接受检查和评定。
3、如果当事人对作出的评定结论不服,可在接到《伤残评定书》后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提出伤残重新评定申请
法律依据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二条
委托人委托鉴定的,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核对并记录鉴定材料的名称、种类、数量、性状、保存状况、收到时间等。诉讼当事人对鉴定材料有异议的,应当向委托人提出。本通则所称鉴定材料包括生物检材和非生物检材、比对样本材料以及其他与鉴定事项有关的鉴定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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