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解决途径包括:
(1)双方自愿协商:对于民事赔偿部分,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解决。
(2)申请人民调解。
(3)申请行政调解。
(4)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可以直接就赔偿数额提起民事诉讼,如果对卫生行政机关的处理结果不服的,也可以提起卫生行政诉讼
(5)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途径。
法律依据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二十二条
发生医疗纠纷,医患双方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双方自愿协商;
(二)申请人民调解;
(三)申请行政调解;
(四)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途径。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二十三条
发生医疗纠纷,医疗机构应当告知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下列事项:
(一)解决医疗纠纷的合法途径;
(二)有关病历资料、现场实物封存和启封的规定;
(三)有关病历资料查阅、复制的规定。
患者死亡的,还应当告知其近亲属有关尸检的规定。
医疗纠纷,通常是指医患双方对医疗后果及其原因认识不一致而发生医患纠葛,并向卫生行政部门或者是司法机关提出追究责任或赔偿损失的纠纷案件。不过,这个定义比较狭隘,从广义而言,凡是病人或家属对患者诊疗护理过程不满意,认为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过程中有失误的,并对病人造成了不良后果、伤残或死亡的,以及在诊疗过程中,加重了病人痛苦等情况的,要求卫生行政部门或司法机关追究责任或赔偿损失的事件,统称为医疗纠纷。
法律依据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医疗纠纷,是指医患双方因诊疗活动引发的争议。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二十二条
发生医疗纠纷,医患双方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双方自愿协商;
(二)申请人民调解;
(三)申请行政调解;
(四)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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