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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协议中是否存在显失公平条款导致无效的情况?

大律师网 2024-02-03    人已阅读
导读:婚前协议是夫妻双方在结婚前就财产、债务、生活费等问题达成的预先约定,具有法律效力。若婚前协议中存在显失公平条款,可能导致该协议部分或全部无效。

婚前协议中是否存在显失公平条款导致无效的情况?

《民法典》对合同的订立和履行有明确规定,其中第153条规定,“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示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婚前协议本质上属于一种特殊的民事合同,如果婚前协议中的某些条款明显倾向于某一方,使得另一方承担过重义务,违背了公平原则,且在订立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等情形,可以认为存在显失公平条款。

例如,若协议中规定,无论婚姻存续期间何种情况,所有财产均归一方所有,而另一方无权分割,这种明显剥夺另一方法定财产权益的条款,可能被视为显失公平。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会根据实际情况判定相关条款是否有效。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编婚姻家庭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同时,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关于显失公平的规定,如前所述,对于明显不公平的婚前协议条款,受害方有权申请撤销。

当事人存在欺诈行为签订的婚前婚后协议有效吗?

婚前或婚后的协议,只要其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且符合公序良俗,原则上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如果一方在签订协议时存在欺诈行为,则会影响到协议的有效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如果当事人在签订婚前婚后协议时,通过欺诈方式使得对方在不了解真相的情况下同意了协议条款,那么被欺诈的一方有权申请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该协议。

【相关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2. 同样,《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也对夫妻共同财产制进行了规定,其中包含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归属,但该约定必须建立在双方自愿、平等和真实意思表示的基础之上。

在存在欺诈行为的情况下签订的婚前婚后协议虽在形式上可能有效,但在实质上,受欺诈方有权申请撤销,一旦被撤销,协议将自始无效。

未经双方自愿签署的婚前婚后协议效力如何?

婚前婚后协议,通常是指夫妻双方在结婚前或结婚后,就财产归属、债务承担、子女抚养教育、家务劳动分配等事项达成的书面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合同的成立与生效必须基于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且自愿签订。

未经双方自愿签署的婚前婚后协议,其效力是存在瑕疵的。如果一方是在被欺诈、胁迫或者重大误解的情况下签订的协议,那么该协议可能被视为无效或者可撤销。如果一方没有真实意愿表示,或者被迫违背自身意愿签订协议,依据民法典关于民事法律行为效力的相关规定,这样的婚前婚后协议不具备法律约束力。

【相关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至第一百五十一条对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和可撤销的情形进行了明确规定,其中包括欺诈、胁迫以及重大误解等情形下作出的意思表示。

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四条也明确指出:“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这虽不是直接针对婚前婚后协议,但同样体现了婚姻关系中的契约精神,即双方必须自愿协商一致。

未经双方自愿签署的婚前婚后协议可能因违背真实意思表示而无效或可撤销,不能作为确定双方权利义务的依据。

婚前协议中的确可能存在因显失公平而导致无效的条款。为了避免婚前协议引发争议,建议当事人在订立协议时寻求专业法律咨询,确保协议内容公正合理,符合法律规定。一旦发现协议中有显失公平条款,应及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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