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都是交由人民法院来处理的。如若双方无法达成协议,应由人民法院进行判决;法院判决过后,假设对方不执行,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当探视会对孩子产生不利影响时,则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待中止的事由消失后,才能恢复探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而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所以,遇到这种情况时,另一方可以先同抚养子女的一方进行协商,在协商不成时可向法院起诉,法院下达判决过后,对方拒不执行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对方进行配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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