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受贿多数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受贿、挪用公款,也有的是与国家工作人员职务密切相关,如拒不说明巨额财产来源、隐瞒境外存款,还有的是与国家工作人员受贿具有对向性的行贿、介绍贿赂的行为。下面跟着大律师网的小编一起来了解相关内容吧!
粮油工业总公司原总经理贪污受贿被判刑
2020年“双规”前退回受贿金额是否可以从中予以剔除?
2020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构成什么罪?
2020年法院执行人员不公正如何处理?
2020年如何界定收受贿赂与礼尚往来?
2020年对受贿犯罪分子如何适用刑罚?
编者按: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损害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的廉洁性,依然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对于这种行为法律会严格惩治,有效地遏制职务犯罪。如果您在阅读后有相关法律问题,可以联系我们大律师网的律师进行咨询。
联系电话:400-668-6166
联系QQ:2851289666
电子邮件: 285128966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