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湖南永州市道县发生一起校园欺凌事件。一名小学女生遭一群女同学群殴,下面跟着大律师网小编来了解看看吧。
案例详情
2016年4月,湖南永州市道县发生一起校园欺凌事件。一名已辍学女生马某某,因生活琐事对14岁的六年级女生熊某心生怨恨,纠集4名中学生守候在熊某就读的小学附近。待熊某出现后,马某某等5人尾随并胁迫熊某到偏僻处,轮流对熊某掌掴共32次并全程拍下视频。事发当晚,视频被马某某传至网络并被转发扩散。事发后,当地公安、教育等部门对涉事者和相关学校作出了处理,参与打人者也分别在家长陪同下向受害者登门道歉。此事件中,欺凌者一方在人数、年龄、身体力量上都占优势,体现了“以多欺少”、“以大欺小”、“恃强凌弱”的特点。欺凌者录制欺凌现场视频并上传至网络,则大大增加了受欺凌者的心理创伤。
肢体欺凌
推撞、拳打脚踢以及抢夺财物等,是容易察觉欺凌形式。
言语欺凌
当众嘲笑、辱骂以及替别人取侮辱性绰号等,是不容易察觉的欺凌形式。
社交欺凌
孤立、杯葛以及令其身边没有朋友等,是不容易察觉的欺凌形式。
网络欺凌
在网络发表对受害者不利的网络言论、曝光隐私以及对受害者的照片进行恶搞等,是容易察觉欺凌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