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两口子闹离婚 丈夫厕所内捅妻子7刀

大律师网 2016-05-12    100人已阅读
导读:结婚五年的两口子,丈夫怀疑妻子在外有人,妻子看不惯丈夫好赌,闹起了离婚。结果,丈夫夜晚潜入妻子娘家,在
  结婚五年的两口子,丈夫怀疑妻子在外有人,妻子看不惯丈夫好赌,闹起了离婚。结果,丈夫夜晚潜入妻子娘家,在厕所里捅了妻子7刀。

  妻子周某,25岁,是商洛市商州区白杨店镇人,丈夫王某,28岁,商州区沙河子镇人,两人结婚5年,有两个孩子。但两人这一两年却闹起了矛盾:妻子觉得丈夫不上班,只知道赌钱;丈夫怀疑妻子在外面有人。随之而来的,就是无休止的争吵,从今年正月起,妻子周某就回了娘家。

  4月1日晚8时30分左右,周某从房里出来上厕所,却被丈夫王某提刀堵在厕所里,王某连捅七刀后逃走,周某倒在血泊中竭力呼喊,很快家人听见,将其送到商洛市中心医院抢救。

  “他在3月8日妇女节那天,还拿剪刀扎伤过我。没想到,这次又下这样的毒手。”5月9日,提起丈夫王某,周某叹气说,当晚她在厕所里,看见了丈夫,还给丈夫说话了,但这些并没有阻止丈夫的恶行。她左胳膊挨了五刀,胸口挨了一刀,肚子挨了一刀,肋骨也断了两根。

  周某说,事发不久前丈夫提出来离婚,她同意了,但丈夫又不同意,“我想这是他行凶的原因。”

  5月9日,记者了解到,目前商州警方已经立案介入调查,伤者伤情正在做法医鉴定。据介绍,根据公安部《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第二章第四条规定:轻伤以下的伤害案件由公安派出所管辖;第五条规定:重伤及因伤害致人死亡的案件由公安机关刑事侦查部门管辖;伤情不明、难以确定管辖的,由最先受理的部门先行办理,待伤情鉴定后,按第四条、第五条规定移交主管部门办理。
(编辑:虚若谷)
阅读全文

延伸阅读

更多>>

更多热门博文

更多>>

相关法律知识

更多>>
注册
TOP
2008 - 2024 ©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