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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四女生不满公司“压工资”规定 离职迟拿工资引纠纷

大律师网 2016-06-15    100人已阅读
导读:大四课程以实习为主,不少学生都选择找份短期的工作来锻炼自己,可最近,哈尔滨医科大学大庆校区的一名大四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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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四课程以实习为主,不少学生都选择找份短期的工作来锻炼自己,可最近,哈尔滨医科大学大庆校区的一名大四学生却因工资与用人单位发生纠纷。

  大学生称遭欠薪

  6月5日,学生小杨给记者打来电话说,她和另一个同学今年4月份开始在万达写字楼里的一家文化公司担任客服,由于准备6月中旬回老家,她按照公司规定提前半个月提出了辞职申请,但工资却没拿到手。

  “底薪是2000,我在他这里干了两个月,本应该6月5号发5月份工资的,可经理以各种理由推托。”小杨说,5号是所有人发工资的日子,唯独自己和同学没有领到,实在没钱吃饭了,后来找到相关部门反映情况,公司得知后有意刁难两人。

  公司称不会赖账

  6月6日,记者来到了小杨工作过的翰轩文化公司。

  经理告诉记者:“两个女生是4月份来的,6月1日提出离职。公司规定离职当月的工资在离职后两个月发放,这在入职之前告诉了员工,我把她俩的账户要过来了,她们怕公司不给钱。”

  经理告诉记者,4月份是培训期和实习期,而公司规定做满一个月才能正式入职,两名女生做满了5月,应结算的是5月和6月1日的工资。市人社局的工作人员要求公司写欠条并盖公章,这点公司可以接受。

  翰轩文化公司的另一名负责人告诉记者:“公司总部不在大庆,我们需要把员工的工资传过去审批,再由总部下发。”

  在这名负责人手上,记者见到两名女生的离职报告,上面写着7月15日会将工资发到员工的工资卡上。
(编辑:虚若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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