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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伙撞人后逃逸遭母亲狠批:去跪在家属面前求情道歉

大律师网 2018-03-12    100人已阅读
导读: 2月27日晚,成都温江区发生一起车祸,一辆轿车将行人撞飞后逃离了现场。 肇事者肖某的父亲将他叫回家后,母亲见到儿子气得直打他,无法理解儿子为何肇事逃逸的母亲边打边骂...
  【撞人逃逸母亲狠批】2月27日晚,成都温江区发生一起车祸,一辆轿车将行人撞飞后逃离了现场。

  事后警方立即调取事发地附近的监控,并锁定该车的轨迹,随后根据车辆信息倒推该车白天的行车路线,最终找到了肇事者肖某的家人。

  肖某的父亲将他叫回家后,母亲见到儿子气得直打他,无法理解儿子为何肇事逃逸的母亲边打边骂:“你都二十几岁的人了不知道该怎么做吗?你妈身体不好还尽给我惹事。你今天给我去给人家赔礼道歉,去跪在家属面前求情。”

  温江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交警纪勇翔称:“从监控看,伤者被撞后滚上了引擎盖和挡风玻璃,随后滚到了地上。肖某见状直接倒车,选择了逃逸。”对此肖某称当时自己准备停车去上厕所,低了一下头就撞上了路人。车辆保险信息齐全,自己只是感到非常害怕,就赶紧把车开走了,但随后担心出事,又偷偷返回过一次现场,让路人报警,看到伤者上了120急救车后就离开了。伤者头部破裂、多处软组织挫伤,所幸没有生命危险。

  交警纪勇翔表示,当时若肖某选择报警只需要报保险走流程,但他选择了逃逸,就将面临行政拘留,并记12分等相关处罚。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交通肇事后逃逸的处罚规定

  1.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所谓“交通肇事后逃逸”,《解释》第3条规定,是指行为人具有本解释第2条第1款规定和第2款第(1)至(5)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

  这里要注意对“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认定,首先,交通肇事逃逸的前提条件是“为逃避法律追究”,其次,交通肇事逃逸并没有时间和场所的限定,不应仅理解为“逃离事故现场”,对于肇事后未逃离(或未能逃离)事故现场,而是在将伤者送至医院后或者等待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时候逃跑的,也应视为“交通肇事后逃逸”。

  所谓“其他特别恶劣情节”,《解释》第4条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1)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2)死亡六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六十万元以上的。

  2、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编辑:chanch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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