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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男子因感情问题杀妻肢解 2019年故意杀人罪怎么量刑?

大律师网 2019-01-16    100人已阅读
导读:2019年的1月14日四川泸州某派出所接到报案,一男子因感情问题杀害妻子并肢解,并且对外谎称妻子离家失联。

  2019年的1月14日四川泸州某派出所接到报案,一男子因感情问题杀害妻子并肢解,并且对外谎称妻子离家失联。

  2019年1月16日,四川省泸州市公安局江阳区分局通报发布了一则情况通报,该通报称,14号下午,当地警方接到群众报警称:其母亲罗某疑似在家中遇害。办案民警随后前往现场进行调查,经侦查后发现犯罪嫌疑人金某(男,54岁,泸州市人)因感情问题,在其家中将妻子罗某杀害并肢解,对外却谎称妻子是离家然后失联了。犯罪嫌疑人金某现已被警方控制,案件仍在进一步审理调查中。

  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警方控制。

2019年故意杀人罪怎么量刑?

四川男子因感情问题杀妻肢解 2019年故意杀人罪怎么量刑?

  1、犯故意杀人罪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

  属于情节严重的,应当判处死刑或者无期徒刑。如出于图财、奸淫、对正义行为进行报复、毁灭罪证、嫁祸他人、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等卑劣动机而杀人;利用烈火焚烧、长期冻饿、逐渐肢解等极端残酷的手段杀人;杀害特定对象如与之朝夕相处的亲人,着名的政治家、军事家、知名人士等,造成社会强烈震动、影响恶劣的杀人;产生诸如多人死亡,导致被害人亲人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的杀人;民愤极大如犯罪人恶贯满盈,群众强烈要求处死的故意杀人;等等。

  2、犯故意杀人罪,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司法实践,主要包括:

  (1)防卫过当的故意杀人;

  (2)义愤杀人,即被害人恶贯满盈,其行为已达到让人难以忍受的程度而其私自处死,一般是父母对于不义的儿子实施这种行为;

  (3)激情杀人,即本无任何杀人故意,但在被害人的刺激、挑逗下而失去理智,失控而将他人杀死,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其一,必须是因被害人严重过错而引起行为人的情绪强烈波动;其二,行为人在精神上受到强烈刺激,一时失去理智,丧失或减弱了自己的辨认能力和自我控制能力;其三,必须是在激愤的精神状态下当场实施。

  (4)受嘱托杀人,即基于被害人的请求、自愿而帮助其自杀;

  (5)帮助他人自杀的杀人;

  (6)生母溺婴,即出于无力抚养、顾及脸面等不太恶劣的主观动机而将亲生婴儿杀死。如果是因为重男轻女的思想作怪,发现所生的是女儿而加以溺杀的,其主观动机极为卑劣,则不能以故意杀人罪的情节较轻情况论处。

(编辑:Sakur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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