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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网红祁天道涉诈骗 将诈骗钱款退赃了还会判刑吗?

大律师网 2019-07-05    100人已阅读
导读:据媒体报道,6月28日,台州法庭宣判祁天道诈骗成立,网红祁天道及妻子共同诈骗数额高达700余万元。那么,在我国诈骗罪如何定性?将诈骗钱款退赃了还会判刑吗?下面,由大律师网小编为你讲解有关内容,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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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在浙江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网红诈骗案,涉案人祁天道(真名孟凡斌)是快手超人气网红主播。祁天道在快手拥有4000多万粉丝,常称呼粉丝为爹妈,这两年也拿出有上百万做慈善,因此积累了不少铁粉,平时直播人气非常高,经常在直播时被粉丝们围拍,网友评价他为快手户外一哥。

  近日传出消息称,祁天道涉嫌诈骗700多万,庭审现场视频曝光。在庭审现场,法官当庭宣布:被告人王婧、孟凡斌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利用网络技术手段,虚构事实诈骗他人财物,王婧参与期间诈骗团伙共计骗取人民币366万余元。孟凡斌参与期间诈骗团伙共计骗取人民币335万余元。数额特别巨大,其金额已经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第25条第一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祁天道和妻子当场认罪,并且在庭审前全部足额退赃,并预缴了罚金。祁天道夫妻在庭审期间,表达了自己后期参与了大量的公益活动,捐款共计100余万元。

  祁天道作为诈骗团伙的帮助犯,作为从犯,又积极认罪,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但无论如何也难逃法律的制裁。

  今天下午三点,台州法院推迟了本该进行的庭审直播,具体原因未公布。有很多主播去现场阻击,被工作人员告知这场庭审推迟了。

  这起网红诈骗案备受网友们关注,据yy户外一哥小白龙直播时说祁天道在15-16年的时候直播打兼职营销广告,欺骗诈骗700余万,被宣判判刑,他诈骗这件事是属实的。

  祁天道这件事也警醒了所有主播,昧着良心打假广告赚粉丝的钱到头来会引火烧身。祁天道以前自诩正能量主播,但现在铁证如山,诈骗事实摆在眼前,自己也已经认罪,因诈骗罪要受牢狱之灾。

在我国诈骗罪如何定性?

2019年网红祁天道涉诈骗 将诈骗钱款退赃了还会判刑吗?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诈骗罪侵犯的对象,仅限于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而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

  有些犯罪活动,虽然也使用某些欺骗手段,甚至也追求某些非法经济利益,但因其侵犯的客体不是或者不限于公私财产所有权。所以,不构成诈骗罪。例如:拐卖妇女、儿童的,属于侵犯人身权利罪。

  (二)客观要件,本罪往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

  1、首先,行为人实施了欺诈行为。欺诈行为从形式上说包括两类,一是虚构事实,二是隐瞒真相,二者从实质上说都是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的行为。欺诈行为的内容是,在具体状况下,使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并作出行为人所希望的财产处分。因此不管是虚构、隐瞒过去的事实,还是现在的事实与将来的事实,只要具有上述内容的,就是一种欺诈行为。如果欺诈内容不是使他们作出财产处分的,则不是诈骗罪的欺诈行为。

  2、其次,欺诈行为使对方产生错误认识。对方产生错误认识是行为人的欺诈行为所致,即使对方在判断上有一定的错误,也不妨碍欺诈行为的成立。在欺诈行为与对方处分财产之间,必须介入对方的错误认识。如果对方不是因欺诈行为产生错误认识而处分财产,就不成立诈骗罪。

  3、再次,成立诈骗罪要求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之后作出财产处分。处分财产表现为直接交付财产,或者承诺行为人取得财产,或者承诺转移财产性利益。行为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他人放弃财物,行为人拾取该财物的,也应以诈骗罪论处。但是,向自动售货机中投入类似硬币的金属片,从而取得售货机内的商品的行为,不构成诈骗罪,只能成立盗窃罪。

  4、最后,欺诈行为使被害人处分财产后,行为人便获得财产,从而使被害人的财产受到损害。

  (三)主体要件,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将诈骗钱款退赃了还会判刑吗?

2019年网红祁天道涉诈骗 将诈骗钱款退赃了还会判刑吗?

  按照《刑法》规定,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就构成了诈骗罪。

  也就是说,只要犯罪嫌疑人实施了诈骗行为,不管有没有诈骗到钱,还是得手后积极退赃的,都构成诈骗罪,需要受到相应的刑事处罚。

  但是,犯罪嫌疑人积极退赃的,可以作为积极认罪悔罪的表现,从而获得从轻、减轻处罚,甚至不起诉或免除刑事处罚的机会。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但又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不予起诉或免除刑事处罚:

  (1)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

  (2)一审宣判前全部退赃、退赔的;

  (3)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的;

  (4)被害人谅解的;

  (5)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由此可见,要是犯罪嫌疑人在一审宣判前,能全部退赃的,是有可能检察院是可以不起诉或法院判决免于刑罚的。况且,即使要被判刑的话,积极退赃,也能获得宽大处理。如果涉嫌诈骗被公安机关抓捕了的,最好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的工作,认罪悔罪、积极退赃退赔,争取宽大处理。

(编辑:橙籽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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