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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杀害邻居家9岁幼女 未成年杀人父母怎么赔偿?

大律师网 2019-10-08    100人已阅读
导读:近日,贵池区人民法院恢复执行一起案件。2012年,被执行人吴所谓(化名)之子小斌(化名)在未成年期间由于琐事残忍杀害邻居家9岁女童后被收容教养三年,期间,受害家属吴吴所谓夫妇告上法庭获赔45万多。判决后吴所谓夫妇不积极赔偿当起了老赖。直到近日贵池区人民法院法官出具对吴所谓的拘留决定,吴所谓才积极配合赔偿。所谓养不教父之过,这种父母难怪会有那样儿子。未成年杀人父母怎么赔偿?下面跟大律师网小编一起去看看吧。

  近日,贵池区法院恢复执行了一起不同寻常的案件。2012年,被执行人吴所谓(化名)之子小斌(化名)在未成年期间因琐事杀害邻居家年仅九岁的幼女,后依法对小斌政府收容教养三年;在此期间,邻居吴友(化名)夫妇多次与吴某某夫妇协商关于遇害幼女小妹(化名)的丧葬费等赔偿无果,诉至贵池区人民法院,经法院判决吴所谓夫妇赔偿吴友夫妇452290.5元。

  判决后,吴所谓夫妇不仅不履行相应的义务,二人更是当起了“老赖”在列入失信、上限高后,还东躲西藏,这增大了执行的难度。吴友一家不仅承受着丧女之痛,吴所谓二人的行为,更是让吴友感到无力。

  自2016年“江淮风暴”执行攻坚战开展以来,全市法院加大力度开展执行工作,今年的“秋季行动”的持续攻坚让吴友看到了希望。9月2日,吴友夫妇来到贵池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向执行局反映这个长达七年未执行到位的案情。我们法官了解到这个情况后,立即联系公安部门警法联动;10日在公安全力布控下,将吴所谓通知到案,法官积极与吴所谓进行沟通,但吴所谓还是坚决拒不履行。执行法官沟通无果当即决定对吴所谓采取拘留措施十五日处罚,看到法官出具的拘留决定书,吴所谓才开始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立刻联系家人筹款,终于在拘留期间吴所谓的家人将全部款项送到了执行局,吴友家人苦求了七年的赔偿终于执行到位,让这个千疮百孔的家少了一些悲痛。

未成年故意杀人怎么判刑?

男子杀害邻居家9岁幼女 未成年杀人父母怎么赔偿?

  未成年人犯罪,同成年人犯罪一样,刑罚仍然是对其最严厉的惩罚措施。但由于未成年犯罪主体的特殊性,在对其刑罚的适用上同成年人有着很大差异。《刑法》第十七条第三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对违法犯罪的未成 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惩罚为辅、教育为主的原则。这两条明确规定了对少年犯量刑的方向。这是基本于未成年人责任能力不完备及其容易接受 改造、可塑性强的特点而确立的,它反映了刑罚与罪责相适应的原则及刑罚目的的要求。以上是对未成年被告人适用刑罚的最基本原则之一。

  在 能够构成故意杀人罪犯罪主体的未成年中,又将其分为了已满16周岁与未满16周岁,但不管是属于哪种年龄段的未成年人,如果是涉嫌故意杀人罪的话同样也是 要受到刑事处罚的,只不过是在故意杀人罪量刑的基础上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同时对未成年人是不能适用死刑的,这点还请大家在实践中多加注意。

未成年杀人父母怎么赔偿?

男子杀害邻居家9岁幼女 未成年杀人父母怎么赔偿?

  赔偿问题《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适当赔偿,但单位担任监护人的除外。”按照我国法律,未成年人可以接受和拥有财产。如果未成年人有财产,赔偿费用应优先由该财产支付。而要让未成年人承担赔偿责任,就应在诉讼过程及判决书中明确未成年人的被告地位。

  《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未成年人有财产的,应先由其财产进行赔偿,不足部分才由监护赔偿。最高人民法院1995年5月2日以法发[1995]9号作出的《关于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指出: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原则与成年人刑事案件相同。赔偿责任一般应当由未成年被告人的监护人承担。未成年被告人有个人财产的,应当由本人承担赔偿责任,不足部分由监护人予以赔偿,但单位担任监护人的除外。

  拘留问题民事拘留是指对妨碍民事诉讼行为所采取的措施,如拘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行为可以采取该措施,但拘留的期限不得超过15天。假如法院所采取的是民事拘留,要是超过15天是错误的。民事拘留只是限制了其人身自由,其他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没有限制。关于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而需要司法拘留的情况。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判决、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2)义务人没有在生效文书确定的期限内自觉履行义务

  (3)权利人依据上述生效文书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4)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

  (5)被执行人有能力履行义务

  (6)被执行人没有履行义务

  (7)被执行人没有履行义务的原因不是其客观不能履行,而是其主观上不履行或拖延履行。

  我国法律规定,未成年人犯罪父母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首先如果未成年人有财产的,应先由其财产进行赔偿,不足部分才由监护人进行赔偿,这项规定合情合理,虽然未成年人犯罪父母负有监护责任,应当进行赔偿,但是毕竟是孩子自己的犯罪行为,应当先由孩子本人的财产进行赔偿,不足的再由父母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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