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连抽学生耳光】这老师怎么回事?是打算不要这教师饭碗了?近日,一段西安某小学女老师让学生关上门, 掌掴学生8次的视频在网上流传。
视频显示,一位女老师在讲台旁训斥一名男生,该学生疑因在同学家留宿未告诉家长,家长便联系了老师。
“自己的娃自己管不住,老师一天带50多个学生。我一天忙得很,你别这个家长给我发个娃丢了,那个家长给我发个娃×(死)了,那个(家长)给我发个娃腿折了。”女老师询问了情况后,面向全班学生说出了这些话。
随后,视频中的女老师让男学生把教室门关上,右手揪着他的耳朵,把学生拉到门后的墙角,连打了多个耳光,视频中能清晰地听见响亮的耳光声。
“打人的是班主任杨老师,她是语文老师,从四年级开始当班主任,她带班后没多久,我孩子就说老师拿书打他了。”学生家长于心(化名)说,她当时就联系了杨老师,杨老师保证之后不再打了。
家长李女士说,班里现在一共有44名学生,除了一名学习很好的女生外,几乎都被打过。“我儿子学习不好,经常被杨老师打,他有时候回家了就会随口说一句‘今天又被老师打了’,感觉他都习惯了。我最开始想去学校,但我儿子拦着我说‘妈妈你千万不能去学校,不然老师肯定还要打我’。”
另一名家长说,孩子说杨老师不让告诉家长打学生的事,家长也是在私下聊天时才从别的家长口中知道自己孩子也被打了。“有家长跟学校领导反映过,但都不了了之,这次看到视频才知道打人打得这么严重。我孩子说,之前老师问学生作业没写完的话该不该打,有学生居然回答说‘该打,往死里打’。我们现在除了关心孩子的身体健康,更关心孩子的心理健康。”
12月19日,涉事学校副校长回应,打人者为六年级老师,因该学生晚上留宿同学家,但未告知家长且未完成作业,会严肃处理此事。据了解,该老师主动承认打过班里4名学生,已被学校辞退。
这也能为人师表吗?虽然我们中国有棍棒教育的历史。但是这全班都打了只剩一个非常优秀的孩子没被打,小编怎么觉得这老师是在泄私愤?这样开除了,她还会去其他学校祸害学生吧。教师打学生学校需担责吗?教师打学生可能涉及哪些处罚?
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根据《侵权责任法》规定
第三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第三十九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 第四十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人员人身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中国法律规定,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及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精神病人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精神病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包括10 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功;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九条第九项规定:学校老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或者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职业道德或者其他有关规定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关于老师大学生的问题,可能大部分人都会认为:老师打你是为你好。
然而我国法律对老师打学生的行为所持的态度是:老师打学生,在任何情况下都是不允许的。其具体规定如下:
《教育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应当平等对待学生,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促进学生的充分发展。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
《教师法》还规定,对经常的学生骂学生的教师,要依照《教师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处罚。《教师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如下(原文): 《教师法》第三十七条 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 (一) 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 (二) 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 (三) 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所以,老师经常打学生骂学生是违法的。学校老师是不能随意责打学生的。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及《刑法》等多部法律当中,对老师打学生是作出了规定的,要是老师打学生的话,那么该行为是违法的。
教师打学生如果导致学生受伤的,老师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并受到学校的处分。而经过鉴定,构成轻伤的,肇事老师还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以故意伤害罪立案。具体如下所述:
1、老师殴打、体罚学生的,情节较轻的,由所在学校或者教育部门给予纪律处分。
2、老师殴打、体罚学生,情节严重的,除由学校或者教育部门给予纪律处分外,由公安机关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如罚款、拘留等);
3、老师殴打、体罚学生,造成学生轻伤以上后果的,构成故意伤害罪,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1)如果鉴定是轻微伤,公安机关对打人者进行治安处罚。行为人承担受害人的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2)如果鉴定结果是轻伤,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若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不管是公诉还是自诉,都可以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医疗等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