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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现有乙肝病毒携带者约7000万 乙肝携带者能结婚吗?

大律师网 2020-07-28    100人已阅读
导读:【中国现有乙肝病毒携带者约7000万】28日是“世界肝炎日”。根据有关数据显示我国现有乙肝病毒感染者约有7000万例,有将近九成的没有得到治疗。这也太恐怖了,那么,乙肝可以传染。乙肝携带者能结婚吗?乙肝携带者不被录用合法吗?下面跟大律师网小编一起去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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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现有乙肝病毒携带者约7000万】今天是“世界肝炎日”,我国确定的今年的肝炎日主题是“积极预防、主动检测、规范治疗,全面遏制肝炎危害”。

  数据显示,目前我国现存乙肝病毒感染者约有7000万例,其中近九成未得到治疗。

  病毒性肝炎是全球共同面临的卫生挑战,其中乙肝和丙肝影响到全球3.25亿人,每年导致140万人死亡。国家卫健委发布的《2019年全国法定传染病疫情概况》显示,病毒性肝炎依然是我国法定报告传染病中报告病例数第一的乙类传染病,近年来虽然通过实施预防接种为主、防治结合的综合策略,儿童乙肝的病毒感染率显著下降,但由于病例基数大,乙肝防控仍然存在不少难点。

  中国肝炎防治基金会常务副理事长 杨希忠:由于乙肝疫苗计划免疫范围不断扩大,这一年来起码减少了3000万人感染乙肝,可以说提前实现了世卫组织提出的目标,但我们国家基数大,过去感染的人多,现在病毒携带者还有7000万,需要治疗的大约2000万到3000万。 这中间现在我们能够诊断的只占18%,在2000万中间,能够规范治疗只占11%,而且还有乙肝母婴传播发生,所以说我们乙肝防控部门现在主要任务是治疗,去存量。

  专家表示,造成乙肝诊断率低、治疗率低以及母婴传播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主要问题之一就是对乙肝依然认识不足,很多人不知道自己患病,患病没有症状也觉得不需要治疗,即使在400万接受治疗的病例中,还有将近一半的人治疗的依从性不高,时不时的漏药、或自行减药、随便换药等,导致在疾病治疗中,病情出现了反复、加重,或者耐药。

  乙肝由于起病隐匿,病情进展较慢,往往被忽略,但专家表示,科学研究证明我国80%的肝癌和乙肝相关。

  目前,原发性肝癌是我国第4位常见恶性肿瘤及第2位肿瘤致死病因,我国每年现死于肝硬化肝癌的病人超过30万。

  但通过对乙肝病人有效规范的核苷类药物和干扰素类的抗病毒治疗,死亡人数至少可以降低50%。因此专家倡议公众早诊早治,降低肝硬化、肝癌等严重肝病的发病率。

  那么,乙肝可以传染。乙肝携带者能结婚吗?乙肝携带者不被录用合法吗?

乙肝患者能结婚吗?

中国现有乙肝病毒携带者约7000万 乙肝携带者能结婚吗?

  关于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具体包括哪些,法律对此并无细则区分,只有一些原则性的规定。《母婴保健法》第8条规定,婚前医学检查包括对严重遗传性疾病、指定传染病及有关精神病的检查。可见,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主要是包括这三种疾病。该法第38条对这三种疾病的范围作了限定:

  1、指定传染病,是指《传染病防治法》中规定的艾滋病、淋病、梅毒、麻风病等以及医学上认为影响结婚和生育的其他传染病。《母婴保健法》第9条规定:经婚前医学检查,对患指定传染病在传染期内或者有关精神病在发病期内的,医师应当提出医学意见;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暂缓结婚。

  2、严重遗传性疾病,是指由于遗传因素先天形成,患者全部或者部分丧失自主生活能力,后代再现风险高,医学上认为不宜生育的遗传性疾病。《母婴保健法》第10条规定:此类患者在双方同意下,采取长效避孕措施或者施行结扎手术后不生育的,可以结婚。

  3、有关精神病,是指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型精神病以及其他重型精神病。

  在司法实践中将其细化,主要是指以下六种疾病:

  1、性病。如梅毒、淋病、软性下疳、尖锐湿疣、**器念珠菌病、**器疱疹、传染性软疣、性病性淋巴肉芽肿、腹沟肉芽肿、阴道滴虫病、艾滋病等未治愈的性病。患性病者除自己受痛苦外,还传染殃及他人,危害极大,所以禁止结婚。

  2、严重的精神病(俗称癫子病),主要有精神分裂症、躁狂柳郁型精神病以及其他类型的严重精神病。患这种疾病的人,在法律上被认为是限制行为能力或无行为能力人,这种病人婚后不可能正常履行夫妻间的义务,也不可能承担对子女的责任,而且遗传性很强,高达50%至60%,所以禁止结婚。

  3、重症智力低下(俗称白痴、呆子),患有这种疾病的人,分不清是非,有时连自己的亲人都不能识别,更谈不上承担家庭责任,也不可能履行夫妻义务。而且遗传性也很强,为了民族人口素质,当禁止结婚。

  4、患有其他类型的传染性、遗传性疾病而未治愈的,也应禁止结婚。

  5、瘫痪,这类病人不能结婚的原因已是众所周知的,自己行动都不便,还能尽什么夫妻义务。

  6、麻风病,这是以前的婚姻法第6条第2款作了明确规定禁止结婚的疾病。当然,现在医学发达了,认为麻风病只是一种普通的慢性传染病,且现在已有较好的治疗方案,这种病现在可防可治不可怕了,所以新婚姻法不再将此病从立法上明确规定作为禁止结婚的疾病。但医学上仍认为患有麻风病又未治愈的,不应当结婚,因为麻风病是传染性疾病。

  关于有生理缺陷(即无性行为能力)能否结婚,第一部婚姻法是作了禁止性规定的。但因为生理缺陷不属于疾病,且无传染、无遗传,对社会没有危害。所以到1980年修改婚姻法时取消了这项规定,实行愿者不禁的原则,即如果一方明知对方无性行为能力,但愿意与之结婚,婚姻登记机关不“干涉”。但如果婚前不知,婚后发现“上当”,可以以此为由起诉离婚。法院经查证属实判决准予离婚。法律依据是婚姻法第32条第三款第(五)项规定:“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应当判决离婚”。

  综上乙肝携带者法定没说不能结婚。

乙肝携带者不被录用合法吗?

中国现有乙肝病毒携带者约7000万 乙肝携带者能结婚吗?

  根据我国宪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公民有平等就业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能侵犯公民的平等就业权。另据《就业促进法》第三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以是传染病病原携带者为由拒绝录用。”

  乙肝的传播方式如下:

  1.家族性传播

  我国乙肝高发的主要原因是家族性传播,其中以母婴垂直传播为主,母亲如果乙肝E抗原阳性,所生子女未注射乙肝疫苗,大都成为乙肝病毒携带者。而精液中可检出乙肝病毒,因此可通过性传播。这是造成我国乙肝的家庭聚集特征的主要原因。

  2.婴幼儿期感染病毒

  最初感染乙肝的年龄与慢性乙肝有密切关系。胎儿、新生儿一旦感染乙肝病毒,约有90%~95%成为慢性病毒携带者;儿童感染乙肝病毒,约有20%成为慢性乙肝病毒携带者;成人感染乙肝病毒,只有3%~6%发展为慢性乙肝病毒携带状态。

  3.缺乏预防意识

  乙肝疫苗是阻断乙肝垂直传播的措施,由于经济条件限制以及缺乏预防意识,乙肝疫苗的接种工作开展不够理想,使得对乙肝的预防难以贯彻,慢性病例越来越多。

  4.漏诊

  急性期隐匿起病的无黄疸型肝炎比急性黄疸型肝炎容易发展为慢性,这与无黄疸型肝炎容易被误诊或漏诊,未得到及时诊治和休息有关。

  5.免疫功能低下者感染病毒

  肾移植、肿瘤、白血病、艾滋病、血液透析者感染乙肝易演变为慢性肝炎。乙肝发病的急性期使用肾上腺糖皮质激素等免疫抵制剂治疗者,破坏患者体内的免疫平衡,容易使急性肝炎转变为慢性。

  6.既往有其他肝病史感染病毒者

  原有肝炎(酒精性肝炎、脂肪肝、酒精性肝纤维化等)、血吸虫病、疟疾、结核病等,再感染乙肝病毒后,不仅容易成为慢性肝炎,且预后较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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