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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市回应6岁女童受虐案 涉嫌故意伤害罪怎么量刑?

大律师网 2020-10-31    100人已阅读
导读:【抚顺市回应6岁女童受虐案】近日,抚顺六岁女童受虐案引发广泛关注,网友们都很关注接下来的发展。据了解,女童的监护权现已经变更为父亲,而女童的母亲和其男友被检查机关以涉嫌故意伤害罪、虐待罪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已立案。小编也希望能够尽快的严惩犯罪分子,希望女童能够尽快的恢复病情,回到正常的生活中。那么接下来大律师网小编给大家来介绍下故意伤害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涉嫌故意伤害罪怎么量刑?欢迎阅读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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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辽宁抚顺6岁女童遭母亲及母亲男友虐待案件引发广泛关注。女童伤情为1处7级伤残,2处9级伤残,1处10级伤残。抚顺受虐女童监护人已变更为父亲。9月8日,检察机关已以陈某威(受害女童母亲男友)、刘某彦(受害女童母亲)涉嫌故意伤害罪、虐待罪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当天予以立案。当地法院、检察院将加快案件审理速度,依法从重从快严惩犯罪分子!

故意伤害罪立案标准

抚顺市回应6岁女童受虐案 涉嫌故意伤害罪怎么量刑?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为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罪立案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条的规定,“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包括(二)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1.故意伤害案(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应当予以立案,不需要达到轻伤以上标准。

涉嫌故意伤害罪怎么量刑

抚顺市回应6岁女童受虐案 涉嫌故意伤害罪怎么量刑?

  涉嫌故意伤害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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