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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大学生学车后遇害 嫌犯被刑拘 刑事拘留的程序是怎么样的?

大律师网 2021-02-03    100人已阅读
导读:【女大学生学车后遇害 嫌犯被刑拘】此前新闻报道:四川19岁女大学生学车后失联,家属证实女儿遇害。公安机关接到报警后立刻展开调查,目前,犯罪嫌疑人权某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步侦办中。接下来大律师网小编给大家来介绍下刑事拘留的程序是怎么样的?刑事拘留和行政拘留的区别是什么?希望有所帮助。

  公安机关发现权某强(男,42岁,四川夹江县人)有重大作案嫌疑,专案民警在眉山东坡区将其抓获。目前,犯罪嫌疑人权某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步侦办中。

  德阳市公安局旌阳区分局2021年2月2日通报称,2021年1月24日,德阳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群众求助,称张某(女,19岁,德阳市旌阳区和新镇人)在返家途中失踪。接警后,公安机关迅速开展搜寻,30日15时许,发现张某已遇害。

  德阳市、旌阳区两级公安机关高度重视,组织精干力量开展案件侦査,发现权某强(男,42岁,四川夹江县人)有重大作案嫌疑,专案民警在眉山市东坡区将其抓获。目前,犯罪嫌疑人权某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步侦办中。

  此前,据新闻报道称,1月24日,在西南科技大学就读的四川籍19岁大二学生张某驾校学车后失联。张某的父亲介绍,介绍,女儿上完驾校课准备坐公交车回家,随后就失踪了。报道称,一名当地居民反映,女孩遇害的公交车站,地点偏僻,平时很少有人出现,“这可能给犯罪嫌疑人有机可乘。”

  那么刑事拘留的程序是怎么样的?刑事拘留和行政拘留的区别是什么

刑事拘留的程序是怎么样的

女大学生学车后遇害 嫌犯被刑拘 刑事拘留的程序是怎么样的?

  公安机关依法需要拘留犯罪嫌疑人,由承办单位填写《呈请拘留报告书》,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拘留证》,然后由提请批准拘留的单位负责执行。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二十一条 拘留犯罪嫌疑人,应当填写呈请拘留报告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拘留证。执行拘留时,必须出示拘留证,并责令被拘留人在拘留证上签名、捺指印,拒绝签名、捺指印的,侦查人员应当注明。

  紧急情况下,对于符合本规定第一百二十条所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将犯罪嫌疑人带至公安机关后立即审查,办理法律手续。

  第一百二十二条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异地执行拘留的,应当在到达管辖地后二十四小时以内将犯罪嫌疑人送看守所羁押。

刑事拘留和行政拘留的区别是什么

女大学生学车后遇害 嫌犯被刑拘 刑事拘留的程序是怎么样的?

  1、性质不同

  刑事拘留是刑事诉讼中的保障性措施,是一种诉讼行为,其目的是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本身不具有惩罚性;行政拘留是治安管理的一种处罚方式,实质上是一种行政制裁,其目的是惩罚和教育有一般违法行为的人。

  2、法律根据不同

  刑事拘留是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而采用的;行政拘留则是根据《行政处罚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行政法律、法规而采用的。

  3、适用对象不同

  刑事拘留适用于刑事案件中涉嫌犯罪的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行政拘留适用于有一般违法行为的人。两者有着罪与非罪的界限。

  4、羁押期限不同

  对于一般现行犯、重大嫌疑分子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是14日,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的最长拘留期限为37日。而行政拘留的最长期限是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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