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公安局大鹏分局官方微博9月9日通报,8月20日23时50分许,警方接群众报警称在大鹏新区较场尾海域,有一女性游客坠海失踪。接报后,警方迅速赶往现场处置。
经查,当日22时许,肖某某在较场尾海域体验“飞鱼”娱乐项目期间不慎掉落海中失踪。事件发生后,警方立即联合应急海事、海警及街道等部门全力开展搜救工作,并将该项目经营者控制。经多方搜寻查找,8月22日,肖某某在大鹏新区七星湾海域被发现,经法医确认,其已无生命体征。
8月31日,项目经营者黄某、丁某、易某因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保释,在中国称之为取保候审,是指侦查、起诉和审判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对被刑事追诉而又未被刑事羁押之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征金,并出具保证书,以保证随传随到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
因此,刑事拘留后是可以保释的。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