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消费者在购买商品后,有权在七天内无理由退货。但这一权利的行使是有前提条件的,即商品必须保持其原始状态,包括商品的包装、吊牌等应齐全且未经使用。只有在不影响商品二次销售的情况下,消费者才能享受七天无理由退换货服务。
一旦吊牌被剪掉,商品的原始状态就被破坏,这将对商品的二次销售造成严重影响。因为吊牌的缺失可能导致商家难以核实商品的真伪和来源,从而影响商品的转售价值。因此,商家通常会以吊牌被剪掉为由拒绝消费者的退货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
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
(一)消费者定作的;
(二)鲜活易腐的;
(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四)交付的报纸、期刊。
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消费者在购买商品后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如果商品存在质量问题,消费者有权要求退货,且这一权利并不受商品吊牌是否已被拆卸的影响。即使吊牌已被剪掉,消费者同样有权要求退货。
在退货过程中,消费者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商品存在质量问题,并按照卖家的要求进行退货操作。同时,消费者也需要注意保留好相关证据和与卖家的沟通记录,以备后续可能出现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