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然人依法享有肖像权,有权自主决定如何制作、使用、公开自己的肖像。肖像权涵盖了自然人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形式在载体上呈现的可被识别的外部形象。
该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明确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通过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擅自制作、使用、公开其肖像,除非法律另有规定。
这意味着,在通常情况下,偷拍别人照片属于未经同意的制作行为,极有可能侵犯他人肖像权。
然而,并非所有偷拍行为都必然构成侵权。
法律规定了合理使用肖像的情形。第一千零二十条表明,若为个人学习、艺术欣赏、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在必要范围内使用肖像权人已经公开的肖像;
或是为实施新闻报道,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又或是为依法履行职责,国家机关在必要范围内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以及为展示特定公共环境,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还有为维护公共利益或者肖像权人合法权益,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的其他行为,这些情况下,即便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也不构成侵权。
拍别人照片发群里是否违法需分情况判断。
若拍摄和发布行为未经过他人同意,但仅用于个人欣赏、学习交流等合理使用范围,且未对他人的名誉、隐私等权利造成损害,一般不构成违法。
然而,若存在以下情形则可能违法:
一是侵犯他人肖像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将照片发群里,可能用于营利目的,或虽非营利但可能影响他人形象和声誉,这就侵犯了肖像权。
二是侵犯他人隐私权。如果照片内容涉及他人不愿公开的私人生活、私密空间等隐私信息,发群里的行为侵犯了隐私权。
三是损害他人名誉权。若照片经剪辑、拼接等处理,或在群里发布时搭配诋毁、侮辱性文字,导致他人社会评价降低,就侵犯了名誉权。
若遭遇此类情况,被侵权人可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删除照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