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主动沟通
投保人应第一时间联系保险公司,通过书面或录音形式要求其说明未及时处理的具体原因。
根据《保险法》第二十三条,保险公司应在收到理赔申请后30日内完成核定,逾期未处理即构成违规。
因资料不全导致拖延,投保人需按要求补充材料并保留书面回执;保险公司无故拖延,则需启动后续维权程序。
2. 向监管部门投诉
沟通无果,可向银保监会或地方保险行业协会提交书面投诉材料,包括保险合同、理赔申请记录、沟通证据等。
监管部门有权对保险公司进行调查,并责令其限期整改。
根据《保险法》第一百五十七条,保险公司存在拖延理赔等违规行为,可能面临罚款、停业整顿等处罚,此举可倒逼保险公司加快处理进度。
3. 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
保险合同中约定了仲裁条款,投保人可直接向约定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仲裁裁决具有强制执行力。
无仲裁条款,则可向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提起诉讼。
诉讼过程中,投保人需重点证明保险公司存在“未及时履行核定义务”或“无正当理由拒赔”等行为,并主张赔偿金及逾期利息。
1. 协商与投诉前置
在起诉前,投保人应先与保险公司协商,要求其书面说明理赔依据。
协商失败,可向银保监会投诉,要求对理赔方案合理性进行审查。
此阶段需重点收集保险公司拒赔或低赔的书面证据,为后续诉讼奠定基础。
2. 准备完整证据链
诉讼材料需包括:
基础证据:保险合同、保费缴纳凭证、事故证明;
理赔过程证据:理赔申请书、保险公司拒赔/低赔通知书、沟通记录;
损失证据:财产损失清单、维修发票、医疗费用明细、误工证明等。
证据需形成完整链条,证明保险公司未按合同约定履行赔付义务。
3. 明确诉讼请求
起诉状中应明确要求保险公司:
按合同约定重新核定赔付金额;
赔偿因拖延理赔导致的额外损失;
保险公司存在恶意拒赔,可主张惩罚性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