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国际贸易仲裁律师

提问

物流法律

1.物流法律制度概述

 随着经济全球化和信息技术的迅速发展,企业生产资料的获取与产品营销范围日趋扩大,社会生产、物资流通、商品交易及其管理方式正在并将继续发生深刻的变革。与此相适应,被普遍认为企业在降低物质消耗、提高劳动生产率以外的“第三利润源”的现代物流业正在世界范围内广泛兴起。 
 现代物流泛指原材料、产成品从起点至终点及相关信息有效流动的全过程。它将运输、仓储、装卸、加工、整理、配送、信息等方面有机结合,形成完整的供应链,为用户提供多功能、一体化的综合性服务。 
 我国现代物流发展正处于起步阶段,与先进国家相比尚有很大差距,但市场潜力和发展前景十分广阔。加快我国现代物流发展,对于优化资源配置,调整经济结构,改善投资环境,增强综合国力和企业竞争能力,提高经济运行质量与效益,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推进我国经济体制与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性转变,具有非常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由于物流业涉及到诸多服务领域,但最主要的是运输、仓储和电子商务。在这三者之中,运输又是实现物的流动的关键。因此,物流法律制度首先是运输法律制度,然后是电子商务立法以及与其相关的配套立法。随着物流业的发展,完善物流法律制度的要求越来越迫切,特别是综合性的物流服务法律制度,把以前分散的法律制度结合起来,形成物流法规体系,尤为重要。

2.物流法律制度构成

(1)运输法律制度

 运输法律制度是物流法律制度的最重要的组成部分。

 我国运输法律制度是按照不同运输方式进行立法的。包括铁路、公路、水路和民航。水路又分为海上和内河运输。

 法律包括铁路法、民航法和海商法,公路和内河水运没有专门的法律(公路法是管理法,不是运输法),调整其法律关系的是交通部的规章。

 公路:

 在我国目前的物流基础设施中,对公路的使用率很高,尤其是中短距离的物流配送几乎都要靠公路完成。由于现代物流要求速度快、效率高、机动灵活,公路汽车运输正好符合这种特点的要求。因此,目前无论大型国际物流服务企业还是小型物流企业都有自己的运输车队。
 我国公路建设发展很快。高速公路从无到有,从少到多,已经形成全国性的网络。汽车也已经成为人们生活的一部分。公路货物运输的法律规范主要是最近国务院发布施行的道路运输条例。该条例对货物运输的有关问题作了明确规定,是从事公路货物运输的基本法律规范。

 铁路:
 铁路仍然是我国重要的交通工具,特别是中长距离、大宗货物的运输依然靠铁路。
 铁路运输法律规范相对还是健全的。铁路法对铁路运输的基本问题都有明确的规范。虽然条文相对粗些,但基本上涵盖了铁路运输的主要方面。除了法律以外,还有大量的依据法律而制定的规章,对调整铁路运输法律关系是有利的。

 民航:
 民航法律制度完全与国际接轨。1995年10月制定的民用航空法共有214条,是继1992年11月7日的海商法(278条)之后条文最多的法律之一。从第八章公共航空运输企业开始,都是讲运输的。包括对第三者的损害。物流企业通常不能直接充当民航企业,但民航企业可以办物流。另外大多数的航空运输都是通过代理企业完成的。

 海商:
 海商法1992年颁布,278条。完全参照国际海运规则制定的。运输用的术语、概念等都与国际相相应。

 内河水运:
 内河水运法律规范主要是交通部规定的规章,既没有专门法律规定,也没有专门的法规,效力层次较低。交通部的水路货物运输规则是开展内河水运的基本规范。

 联合运输:
 目前,尚无专门法律规定。铁路与水路联运有一部门规章。其他方式运输没有法规。联运法律规范主要是一般运输的规范和合同法关于多式联运的原则性规定。

 (2)信息

  信息在物流过程中具有重要的作用。现代物流的发展,与信息技术息息相关。没有现代信息技术的运用就没有现代物流。我国针对信息技术的立法目前还严重不足。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等。

  信息立法的特点主要是对知识产权的保护,还可能涉及到商业秘密保护以及电子商务等。电子商务立法是当前最复杂的一个问题,主要是要解决电子信息数据传递的法律效力。

 (3)保险

  在物流过程中,保险具有转移风险、化解危机的积极作用。我国保险法在财产保险方面的规定还是比较明确的。对物流法律体系来说,就是要求物流企业对货物损坏灭失的风险通过保险手段化解。

 (4)合同

  在物流的各个环节,都存在合同。合同是联系物流过程的重要的法律行为。包括运输、仓储、包装、保管、搬运等。《合同法》对运输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都有原则性的规定,而对于包装、搬运等行为没有专门规定。但是《合同法》的原则是适用于这类合同的。而且从物流过程看,合同关系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法律纽带。我们需要了解的主要是合同法律关系。

 (5)物流组织管理

  政府如何通过法律手段加强对物流组织管理,提高效率,是政府职能的一部分。政府管理物流,一是反不正当竞争,比如资用商标,盗用物流企业的票据,损害对方的名誉,主要靠反不正当竞争法调整;二是反对垄断,目前我国还没有反垄断法。

3.物流法规体系 

  物流法规体系应当由三个部分组成:

  (1)基本法律规范,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三资企业法、民法通则、合同法、物流管理法律规范等。这类基本法律规范是开展物流活动的基础。解决的问题是主体、行为和管理。

  (2)专业法律:运输法,信息法等。我国运输法律是行业立法,缺少综合运输方面的立法。

  (3)相关法律:如仓储,保管,加工等。这类行为市场化程度高,政府不需要采取特殊的监管手段,依靠一般法律规范即可解决。

4、物流法律关系

 物流法律关系主体主要是三类:物流企业(服务供应商)、客户、政府。物流企业与客户的关系就是合同关系,物流企业的客户包括上位客户和下位客户,即货物供应商与需求商,物流企业起着承上户下的作用。政府作为管理主体,要对物流市场进行监管。

 物流法律关系的客体就是物流企业提供的服务,包括运输行为、包装行为、仓储行为、装卸行为、加工行为等。

 物流法律关系的内容就是主体的权利义务。根据不同的服务,明确不同的权利义务。

5.加快物流立法的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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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国际贸易仲裁律师徐虎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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