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队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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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忠钦律师
姓名:王忠钦 执业证:13501200510595094 个人简介:王忠钦律师,福建省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福州市律师协会诉讼与仲裁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福建闽天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合伙人,2013年2月福建省司法厅授予“2010-2011年度福建省优秀律师”称号。 毕业于华东政法学院(现华东政法大学),2000年8月至2005年12月任职于某市人民检察院,担任书记员、助理检察员,先后从事反贪污贿赂侦查与刑事案件公诉工作,2005年12月辞职,辞职后至今从事专职律师工作。 王忠钦律师大学毕业后不论是在人民检察院任职,还是从事专职律师工作都专注于刑事案件的办理。在任职律师期间,作为闽天刑辩团队的一员先后参与办理了大量疑难、复杂案件。如:原某省政协副主席韩某某(副部级)受贿、滥用职权案、原某市市委常委某市市委书记张某某(副厅级)受贿案、某省移动通信集团公司副总经理林某某(副厅级)受贿案、某市某区区长刘某某(正处级)受贿案、某省某市市长王某某(正处级)受贿案;2010年7月3日和7月16日,某著名上市公司下属金铜矿两次发生含铜酸性溶液渗漏,涉嫌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曾引起国内外媒体广泛关注)一案;2010“3.23”在南平市实验小学多名学生被捅刺,造成8名小学生死亡、5人重伤案件(曾引起国内外媒体广泛关注,省市领导作重要批示);2002年福清市青年林建凤蒙冤被认定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作为林建凤再审案件的辩护人,认真分析案情,为林建凤作无罪辩护,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采纳辩护人意见宣告林建凤无罪等刑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