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电信工程有限公司员工手册
概 述
本手册的宗旨在于为湖北电信工程有限公司的员工提供有关公司及人力资源管理的政策程序,让您了解到可以享受的权利以及应该遵守的规则。
本手册主要涉及员工工作中常见的内容,如需要了解更多的内容,请与您的主管或人力资源部联系。
本手册中的内容已于二〇〇八年元月经湖北电信工程有限公司第二届二次职工代表会审议通过。本手册中的内容如有变动,公司将在适当的时候将需要修订的部分公布给员工。
本手册为内部资料,涉及的内容仅供公司内部使用,手册中的任何内容不得提供给公司以外的人员。
员工应妥善保存此手册,一旦离开公司,应主动将手册归还公司人力资源部。
目录
第一章公司概况
第二章企业文化
一、 公司企业文化纲要
二、 公司企业文化基础
第三章员工管理办法
一、 总 则
二、 劳动合同管理
三、 岗位管理与职业发展
四、 薪酬福利
五、 绩效考核
六、 员工退出
七、 离岗员工管理
八、 教育培训
九、 劳动纪律管理
十、 奖励与处分
十一、 安全保密与职业操守
第一章 公司概况
湖北电信工程有限公司位于武汉市江汉经济开发区,是建设部审定的国家一级电信工程施工企业,信息产业部审定的通信管线施工企业和系统集成施工企业。
湖北电信工程有限公司隶属于中国通信服务湖北公司,前身为湖北省邮电管理局工程处,创建于1951年,伴随着邮电通信体制的改革调整和企业的逐步发展壮大,公司历经多次更名,2001年3月公司改制正式更名为湖北电信工程有限公司。
湖北电信工程有限公司一直致力于通信事业的发展、先后承担了多项国家及省级重点通信建设工程的施工,并逐步进入海外施工市场。公司经营范围为邮电通信配套工程的建筑、邮电通信勘察设计、通信设备和通信线路的安装及通信管道施工、承包境外通信工程及工程所需设备和材料出口、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设计和系统集成业务。
第二章 企业文化
一、公司企业文化纲要
企业使命
共享与世界同步的信息文明
战略目标
建设中西部地区服务和价值领先的优秀施工企业
核心价值观
全面创新、求真务实、以人为本、共创价值
服务理念
用户至上,用心服务
企业行为准则
■恪守承诺,为客户提供卓越服务
■关爱员工,让每块金子发光
■诚信合作,在共创中寻求共赢
■稳健经营,持续提升企业价值
■回报社会,做有责任心的企业公民
员工行为准则
■持续学习,高效工作
■爱岗敬业,遵章守纪
■尊重他人,坦诚沟通
■服从大局,忠于企业
二、公司企业文化基础
企业战略
加速培育湖北电信工程公司核心竞争力,努力创建高价值现代通信施工企业,力争把湖北电信工程公司建设成为中西部地区服务和价值领先的优秀通信施工企业。
公司愿景
努力把湖北电信工程公司建设成为中西部地区服务和价值领先的优秀通信施工企业。
企业精神
团结、实干、创新、奉献。
价值取向
企业价值、客户价值、员工价值、社会价值。
服务宗旨
用户至上,用心服务。
员工至上,基层第一。
经营理念
以市场为导向,以用户为中心,以效益为目标。
有效益的快速增长,有控制的负债经营。
管理理念
用好每一个人,用好每一分钱,用好每一份资源。
坚定不移地加快有价值的发展步伐;坚定不移地加快推进科学管理和全面创新步伐;坚定不移地走人才强企和文化兴企之路。
人才理念
重知识不惟学历、重能力不惟资历、重激情不惟年龄。
岗位靠竞争、薪酬凭贡献、升迁凭业绩。
工作作风
大兴学习之风,
大兴调查研究之风,
大兴求真务实真抓实干之风,
大兴廉洁自律勤俭节约之风。
管理人员工作要求
不断学习,敢于创新;
深入基层,掌握实情;
集思广益,慎重决策;
狠抓落实,敢担责任;
胸怀全局,奋发进取;
注重修养,廉洁自律。
员工职业操守
热爱企业,爱岗敬业;
精通业务,优质高效;
诚实信用,团结创新;
遵章守纪,坚决执行。
第三章 员工管理办法
一、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员工管理,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和运作效率,推动企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引导员工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以及企业各项规章制度,维护企业正常工作秩序,促进和谐企业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湖北省信产通信服务公司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湖北电信工程有限公司各类员工和由其他单位派遣至我公司工作的员工。
第三条 员工管理原则
一、依法管理原则。依据国家、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实施员工管理。
二、归口管理原则。员工的管理按照岗位层级、岗位序列、岗位职责,归口相应单位管理。
三、和谐发展原则。既要调动员工积极性,保障员工权益,又要维护企业正常的工作生产秩序,企业与员工利益并重。
四、价值提升原则。既要规范员工行为,又要促进管理水平的提高和企业价值的提升。
二、劳动合同管理
第四条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依法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的订立、变更、续订、解除和终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及企业制定的有关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五条 劳动合同的订立:
一、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公司与招聘录用人员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订立劳动合同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合同条款及约定内容符合法律规范。
二、公司与上岗员工除订立劳动合同外,还可与员工签订岗位聘用协议书,明确上岗条件、岗位职责等内容。岗位聘用协议书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公司根据工作需要与员工签订《培训协议》和《涉密人员保守公司商业秘密协议书》。协议书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公司可以根据本企业业务发展需要变更员工的工作地点。
第六条 劳动合同的变更和续订:
一、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双方可签订《劳动合同变更书》,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二、劳动合同期满前三十日内,公司与员工应就是否续订劳动合同进行协商,经协商同意续订的,应在合同期满前办理续订手续,具体续订程序及要求执行公司相关规定。
第七条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一、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立即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的;
(三)泄露通信秘密或商业秘密,给用人单位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或给用人单位生产经营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
(四)严重违反操作规程,引发重大人身伤亡事故或造成重大通信障碍的;
(五)员工主观行为原因导致用人单位被省级及以上媒体曝光,严重影响中国通信服务品牌形象的;
(六) 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提供虚假证明诱使公司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七)员工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提供其它服务,对完成本单位工作造成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八)合同履行期内考核不合格,被安排待岗培训,待岗培训期满后,仍未能通过考核上岗的。
(九)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十)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符合《湖北电信工程有限公司员工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第四十八条相关规定的其他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员工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公司与员工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四、员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所在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所在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员工可以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