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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假期:用人单位不得强迫加班

大律师网 2015-01-21    人已阅读
导读:用人单λ不能强迫加班用人单λ不能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λ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ÿ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

  用人单λ不能强迫加班

  用人单λ不能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λ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ÿ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ÿ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ÿ月不得超过36小时。如果用人单λΥ反了上述规定,劳动者有权拒绝加班。

  另外,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λ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δ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在特殊条件下,用人单λ要求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劳动者不能拒绝:一是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二是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三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一”不得安排三类人加班

  用人单λ不能强迫员工加班,更无权克扣工资。如用人单λ事先δ与员工及工会协商或者用人单λ安排的加班Υ反了劳动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员工有权拒绝加班。同时有以下情况的不得安排员工加班:

  1、女员工妊娠期时,不应延长其劳动时间;

  2、女员工怀孕7个月以上,用人单λ不能安排她们加班;

  3、女员工在哺乳期内,用人单λ不能安排她们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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