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申请表
办法规定,非居民需要享受税收协定股息条款、利息条款、特许权使用费条款、财产收益条款时,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或者有权审批的税务机关提出享受税收协定待遇审批申请,填报并提交《审批申请表》《身份信息报告表》等相关资料。
据了解,我国自20世纪80年代初开始谈签并执行税收协定以来,税务总局先后发布了一些程序性文件指导各地操作执行税收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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