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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合同有侵权责任吗?无效合同的认定是怎样的?

大律师网 2020-07-31    人已阅读
导读:合同订立的那一刻起,合同就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但是在一些情况下,合同会被判定无效。那么无效合同有侵权责任吗?无效合同的认定是怎样的?跟着大律师网的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无效合同有侵权责任吗?

无效合同有侵权责任吗?无效合同的认定是怎样的?

  合同无效是缔约过失责任而不是侵权责任,侵权责任一般不包括债权,如工程款。

  无效合同,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严重欠缺有效要件,在法律上不按当事人之间的合意赋予其法律效力。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合同法》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无效合同的认定是怎样的?

无效合同有侵权责任吗?无效合同的认定是怎样的?

  在法院做出合同无效的认定之前,该合同应该是有效的。除非合同必然无效,法官一般应推定有效。只有当当事人一方向法院提出认定合同无效的请求或主张时,法院才能确认合同无效。但如果合同损害了国家、集体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由于缺乏合同无效的请求权主体,所以允许法院主动认定其无效。因此这并不是说法院对任何合同都可以主动干预其效力,而是由于请求权主体缺位而造成的。

无效合同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无效合同有侵权责任吗?无效合同的认定是怎样的?

  《合同法》关于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规定了两个条文。第58条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第59条规定:“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因此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所有或者返还集体、第三人。”

  返还财产,是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被确认为无效或者被撤销以后,对已经交付给对方的财产,享有返还财产的请求权,对方当事人对于已经接受的财产负有返还财产的义务。

  折价补偿是因无效合同所取得的对方当事人人的财产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时,按照所取得的财产的价值进行折算,以金钱的方式对对方当事人进行补偿的责任形式。

  根据《合同法》第58条之规定,当合同被确认为无效后,由于一方或者双方的过错给对方造成损失时,还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非民事性后果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被撤销后,除发生返还财产、赔偿损失等民事性法律后果外,还在特殊情况下还发生非民事性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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