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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追尾后的理赔程序是怎样的?车辆追尾的责任划分是怎样的?

大律师网 2020-09-16    人已阅读
导读:在驾驶车辆的过程中若是没有保持足够的车距,就会很容易引发追尾事故,那么车辆追尾后的理赔程序是怎样的?车辆追尾的责任划分是怎样的?跟着大律师网的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车辆追尾后的理赔程序是怎样的?

车辆追尾后的理赔程序是怎样的?车辆追尾的责任划分是怎样的?

  (一)明确责任

  若肯定负责任,则向保险公司报案;若肯定不负责任,则不必报案。因为这将决定您明年续保时能不能得到安返。

  (二)报案

  1、带保险单、行驶证、驾驶证开您的及对方的车到您的保险公司。

  2、在理赔部填写《车辆出险登记表》、《出险通知书》。

  (三)定损

  带《车辆出险登记表》找理赔部定损员以确定修理项目和费用,并给您一张《定损单》。注意:不要遗漏修理项目;修理费不能定得太低。

  (四)修车

  1、将车、《定损单》一起交修理厂。修理厂按《定损单》修车,并给您一张《提车单》作提车证明。

  2、车修好后,凭《提车单》支付修理费后提车,并向修理厂索要:《修车发票》、《托修单》、《施工单》、《材料单》(均须盖修理厂公章)。

  (五)开事故证明

  修完车后,带对方车的修车发票和对方车主一起去交通队结案。结案后,您得到一张《事故证明》(盖交通队公章),并拿回自己被扣证件。

  (六)递交单证

  《出险通知书》、《定损单》、《修车发票》、《托修单》、《施工单》、《材料单》、《事故证明》、《赔款结算单》,均交保险公司理赔部。

  (七)领赔款

  递交索赔单证后,接到保险公司领赔款通知,带身份证和《车辆出险登记表》领赔款。

车辆追尾的责任划分是怎样的?

车辆追尾后的理赔程序是怎样的?车辆追尾的责任划分是怎样的?

  发生交通事故报警后,大家最关心的就是公安机关交管部门会如何划分本次交通事故的责任,追尾是比较常见的交通事故,很多网友都有这样的疑问,如果发生追尾,交通事故责任会怎样划分,在这里需要先要给大家解释一个误区,单凭事故一方的某一个行为,是无法判断责任如何划分的,责任的划分需要交通部门根据双方的行为和过错以及当时的路况来综合判定,哪一方的过错更严重,哪一方的责任就会更大一些,反之,如果没有过错也就不需要在事故中承担责任。事故责任的划分主要分为以下几种方式:第一,一方无责一方全责。第二,一方主责一方次责。第三,双方同等责任。第四,责任无法划分。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车辆追尾对方全责怎么处理?

车辆追尾后的理赔程序是怎样的?车辆追尾的责任划分是怎样的?

  车被追尾对方全责,当事人可以凭认定书和车损维修费用单据发票以及以及拿交警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直接找对方保险公司理赔,交强险财产损失的赔偿。

  车被追尾对方全责,两车的维修费用都由对方所承保的保险公司赔偿,当事人可以通过交警的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调解书、三车的驾照、行驶证、交强险的复印件,向保险公司索赔。

  当事人可以让物价局定损,再不行就到4S店定损。如果对方不赔偿你,你就应该到法院起诉。但是折旧费是没有的。交通事故只是赔偿直接损失的。双方在交通队进行登记备案,当事人无责任,拿着修车的发票与后车车主一起在交通队进行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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