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如何进行增值税进项税抵扣?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公司进行增值税进项税抵扣主要遵循以下步骤:
1. 获取合规发票:企业在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或发生其他应税行为时,应当从一般纳税人处取得符合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其他合法抵扣凭证,作为进项税抵扣的依据。
2. 确认抵扣范围:并非所有的进项税都可以抵扣,例如用于简易计税方法项目的购进货物、服务等,或者用于集体福利、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等不得抵扣进项税。
3. 抵扣时间:一般情况下,企业应在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通过的当期进行进项税抵扣;对于实行一次性抵扣的新购进设备、器具等,可以在购进当期一次性抵扣其进项税额。
4. 报税操作:企业在申报缴纳增值税时,需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填写已取得并符合抵扣条件的进项税额,从而计算出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
相关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3.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增值税纳税申报比对管理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
不符合规定的发票能否抵扣增值税?
增值税抵扣是基于真实交易和合法有效的凭证进行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企业购买商品、接受劳务以及其他相关服务时,应当取得符合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其他合法扣税凭证,才能按规定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不符合规定的发票,通常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况:发票开具内容与实际交易不符;发票未通过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开具;销售方未按照规定缴纳税款;发票上的购销双方信息不全或错误等。对于这些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企业不得作为合法有效的扣税凭证进行增值税抵扣。
相关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9条规定:“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19条进一步明确:“条例第九条所称增值税扣税凭证,是指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发票和农产品销售发票以及运输费用结算单据。”
3.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增值税发票管理若干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5号)也明确规定了发票开具、使用及抵扣的相关要求,强调只有符合规定的发票才能用于增值税抵扣。
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能抵扣增值税。企业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取得并使用的发票合法有效,以避免产生税收风险。
企业进行增值税进项税抵扣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抵扣的合法性与准确性。同时,企业还应注意加强内部税务管理,规范发票管理和财务核算,以有效利用增值税进项税抵扣政策,合理减轻税收负担,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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