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是1997年拆迁的,房子是公租房,是父亲的名字,户口内有姐姐,外甥女。拆迁后购买了,产权人是我父亲一个人。现在父母都去世了,我姐姐和外甥女要求析产,说她们是安置人,她们没有拆迁协议,我想问她们享有房屋的份额吗?有多少?她们作为安置人是享有居住权还是享有房屋的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