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江苏昆山花桥的二手房买卖合同,我是买方,合同约定交房时间是过户后一个工作日,4.22日已完成过户,现在里面还有上任房东的租客,我的二手房买卖合同约定租客租赁时间到6.15日(我这边也是6.15日左右需要入住,此前沟通租客可以在我入住前继续租住)现在房东不交房,说过户就是交房,而且说以租赁时间到期才让我收房,这是否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