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买入一套3楼的住房,现在到交房环节发现问题。8月3日签合同。约定9月底之前付清最后房款。9也22日,房屋漏水,房东未告知我们。9月24日,我们打最后一笔购房款,确保9月底之前资金能到交易中心。10月11日拿产证。10月12日去房屋做交接。房东未提起任何维修事情。租客要求降租,说9月22日房子卫生间冒水,漫到厨房客厅,到公共走廊,漏到楼下,物业维修人员敲破墙面瓷砖,从墙面后的管道疏通才成功。物业无法彻底解决,只能每隔一段时间来疏通,每次他要事先请假,卫生间都是污物,疏通非常吵闹,要求降房租。10月14日,房东,我们去物业那里了解情况,维修人员说原因是因为2楼做了管道改造,如果管道堵塞,楼上任何一家用水,都会从3楼冒出来。这个问题无法解决,只有隔1-2个月疏通一下如果楼上用的多,下来的污物大,那就堵的快。我认为,房东对于这样的重大问题,恶意隐瞒。当时我们最后一笔房款还没有付,完全可暂停交易,减少后期损失。这套房子问题无法解决,如果我在出售时必须告诉下家,造成无法出售,或者大幅贬值。出租会降租金。我要求取消交易,或赔偿40~5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