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错误婚姻登记。2008年原告母亲从原告二姨那里借用原告姨哥户口本通过中介办证女人杨文清办理假结婚证,花费1300元,杨文清找到云冈区政务审批中心郝静,在原告姨哥未到场而且户口本上明确印有已婚,而且有一女一子,原告姨嫂信息资料的情况下,办理了假结婚证,欲购房,但是购房时房产科科长,一看是假证,未采用,事后该结婚证未做任何用途,现在想取消该错误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