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请教一下,我是1989年10月滕州市公安局招聘的合同民警,有公安局党组文件,没有招工表及合同,一直在镇派出所工作至今,有1996年前的原镇财政部分工资表和派出所工资表,老领导证明,照片及市公安局获奖证书等,在2018年过渡为警务辅助人员,并补缴1996年1月至2018年的养老保险金,現马上要退休,致1989年10月到1995年底的养老保险金空缺,找当地人社局说要招工表和合同。想先走劳动仲裁确定劳动关系,不知道对不对,想请济南市相关专业律师,请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