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女方,结婚快3年了,共同育有一女,目前2周岁1个月多。婆媳矛盾冲突加夫妻关系破裂,一起经营夜宵生意,大头收入在南方,我手上的钱基本没超过一千,但需要买点小孩的东西。基本没什么资金支配。男方也太愿意给钱,给了150 200这样的。男方婚前做生意有欠大概30万的外债,我彩礼拿出10万还,还有卖了五金给他还。我想问下这10万还能要回来吗?因为是从我妈账户走的,还有录音。说是借给他的。他的这么债务我没有签过字,算共同负债吗?小孩抚养权怎么争取,因为我没有独立工作。父母又在外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