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一员工3月20日入职,7月份补签的合同,合同落款日期是4月中旬,现在这个员工以没有在规定内签订劳动合同为由申请仲裁,要求工资支付她工作期间的双倍工资。她工作期间有些本职工作交给她,她有好多都不会,办公软件都不能熟练使用,公司9月底找她谈话,之后她就没上班也没写离职申请,双方默认离职,微信上也谈好该付的工资付给他,但过几天她又去申请仲裁,要求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