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晚婚晚育产假天数怎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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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01-11 15:19
向TA提问违法,
一般来说,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应当算作劳动时间,女职工产检假期间应算作正常出勤,产检假工资按照正常全额工资计算。
1、什么是产检假
产检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二条)该条文没有对产检次数进行限制,即只要是正常必要的产检,都应该计入劳动时间。不能按病假、事假、产假、旷工等来算。
2、产检假天数
国家规定女职工怀孕后享有产检假规,在规定的范围内,孕妇去医院进行产检,算正常出勤对待,具体的规定如下:怀孕第1-6个月,每月可享受1天假期,用于妊娠确认以及健康培训等;怀孕第6-7个月,每个月可享受1天假期;怀孕第8个月,每月可享受2天假期;怀孕9个月以上,每月可享受4天假期,但其中2天已包括在预产假中。
产检假国家最新规定2019
1、怀孕第1—6个月,可享受1天假期,用于妊娠确认,申请生育指标,以及生产培训等;
怀孕第6和第7个月,每个月可享受1天假期;
怀孕第8个月,可享受2天假期。
怀孕9个月以上,可享受4天假期。
2、单胎顺产者,给予产假98天,其中产前休息15天,产后休息83天。
3、难产者,增加产假15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二条
发表于 2021-01-11 16:02
向TA提问正常产假98天,最多可休128天。
法律规定:
《内蒙古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一条 公民比法定婚龄推迟三年以上初婚者为晚婚。已婚妇女比法定婚龄推迟四年以上初育者为晚育。
晚婚者增加婚假十五日;晚育者增加产假三十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十日。对晚婚晚育者还可以给予其他形式的奖励。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法律依据《内蒙古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一条《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发表于 2021-01-11 16:47
向TA提问产假,是指职业女性根据法律规定享有的休假权利,从产前到产后,一般有98天。产假98天是包括双休日和国定假日,晚育假30天是包括双休日,但不包括国定假日必须享受的假产假:98天+30天+15天+15天。根据《劳动法》及国务院发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任何用人单位的女职工均享有产假,假期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实际上,我国《婚姻法》也涉及晚婚,提出晚婚晚育应予鼓励。值得注意的是,晚婚假天数是由地方计生条例规定的,各地的时间并不统一。因此,晚婚假是否取消,还需看今后各地立法机关是否修订计生条例中的相关规定。
法律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释义新第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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