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为胎儿保留的遗产处理方式有哪些?
人
发表于 2021-01-11 18:12
向TA提问为胎儿保留的遗产处理如下:
(1)如果胎儿出生时是活体的,则该保留份额为该婴儿所有,可由其母亲代为保管。
(2)如果胎儿出生后不久即死亡,则该保留份额为该婴儿所有,但应由该死婴的法定继承人按法定继承处理。自然人的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胎儿
只有活着出生的,其权利能力即可实现,才能与其他继承人享有同等的继承权。
(3)如果胎儿出生时即为死胎,则该保留的份额由被继承人的继承人继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八条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5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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