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区片综合地价具有一定的滞后性,如果以此确定的土地补偿费不能达到不降低被征地农户生活水平的要求,可以要求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偿。这个有法律支撑吗?
人
发表于 2021-01-16 15:27
向TA提问依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安置补偿费与是否有住房无关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安置补偿费的标准。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发表于 2021-01-16 15:48
向TA提问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标准不是国家统一规定的,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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