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与当地一家主体为国企的建筑公司签订售卖钢材合同。最初已开具八百六十七万的专用增值税发票。现该公司已支付六百三十万,剩余两百三十七万逾期未付。如今想向法院提起诉讼。有增值税发票,售卖合同为证。可否向法院提起诉讼,胜诉几率大吗?
人
发表于 2021-01-17 08:55
向TA提问其余237万货物有对方签收的清单或者验收单吗?销售合同明确的总金额和发票金额是否一致?如果有对方签字的清单,合同金额和发票金额一致,胜诉的几率较大,但诉讼程序较为复杂,建议委托律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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