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咨询一下,我与客户协商二手房房款总价为元,1月22日微信收了客户7000元购房定金,没有签订居间合同,约定1月30日给付尾款再过户,结果1月30日,客户未能带够全部尾款,所以导致未能过户,1月8日微信上答应10日内解决,其间打电话说先签个合同,但客户未做表示,1月14日在我电话催促后,客户说又让等半年,或返还定金7000元,我不同意,1月18日,客户将我告至法院,诉求双倍返还定金共元,承担诉讼费。理由:原告与被告交涉,被告均拒绝与原告签订购房合同且拒绝返还定金。我想请问律师,一、我(被告)是否有机会败诉,二、我能否将房屋卖给别人;我这边有微信聊天语音或文字证据,和电话通话有提到与原告签合同的证据
人
发表于 2021-01-21 16:06
向TA提问如果你有证据证明并非你拒绝签订合同,是对方未履行约定,你可以要求驳回对方的诉讼请求,定金不予返还。建议委托律师代写答辩状,争取法院支持。
谢谢陈律师,麻烦再问一下,在法院开庭前,我将我的房子卖给别人了,会对我开庭有不利的影响吗
不影响,因为对方的诉求也是要求返还定金,解除合同,也就是说他也不准备买了。你可以随时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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