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法院将房屋抵债给我了,因原来使用人占用房屋拒绝腾退,并提出异议之诉败诉,现法院强制执行将房屋腾退给我,原占用人占了三年时间,我想诉求占用期间的费用,诉讼以什么案由好,法院说是不当得利,但有时候他没有出租,没有证据证明他的收入,难以保护我的损失,因此我想问问,什么案由对我有利,谢谢
人
发表于 2021-01-26 15:03
向TA提问(一)首先确认法院是否解除了对该房产的查封;
(二)材料准备好,用书面方式寄给有关部门;
(三)当事人自愿履行判决或裁定的,由当事人共同到登记机关办理过户登记;当事人一方不愿履行判决、裁定义务的,由银行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登记机关根据法院的强制过户的判决或裁定、协助执行通知书办理过户;
(四)可让法院出面协调建设局和国体资源局的关系,依法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十二条 房地产转让、抵押时,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抵押。
发表于 2021-01-26 15:45
向TA提问开发商欺骗业主土地使用年限,先协商接触合同,要求对方承担违约金,如果协商不成功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合同无效,对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2条 房地产转让、抵押时,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抵押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42条 房地产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60条 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23条 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随之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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