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遇上了一起交通事故,是三车连撞的事故,起因是中间那辆车在正常的超车的过程中后面的车撞了上来 我们遇上了一起交通事故,是三车连撞的事故,起因是中间那辆车在正常的超车的过程中后面的车撞了上来,导致在超车过程中,中间的车发生了失控,撞到了前面的三轮车,交警已经鉴定,最后责任为三七分,中间车辆责任为三,后面车辆责任为7。被撞上三轮车的老头腿被锯掉了,最终经各种机关鉴定,最终需要赔付47万。目前有争议的就是关于这47万如何赔付? 中间那辆车为农用拖拉机,没有交过强险。 撞了中间拖拉机的是一辆轿车,交过强险。 目前提出的解决办法是,拖拉机的车主和轿车的车主都现分别赔付强险,应赔付的将近20万,剩余的七万再按照责任划分三七分。不知道这样的解决办法是否合理?对于,农用拖拉机没有强险的情况也需要赔付强险那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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